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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末之万钧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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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九十四章 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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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嫂嫂溺水了,救不救?

  不救,那是见死不救。

  救,男女授受不亲。

  救不救都不对,怎么办?

  孟子说:“嫂溺,援之以手者,权也。”

  救还是要救的,这是权宜之计。

  “礼”存在的意义,是为了让人“仁”,“义”,并不是为了“礼”而“礼”。

  “礼”有时候是目标,而有时候是为了达到目标所采用的方法。

  姜万钧不喜欢掉书袋,但这时候也只能给高士廉摆事实讲道理。

  大宁需要一部“礼书”,但不能全部照搬过去的旧礼。

  这部“礼书”是用来指导大家,为一些行为进行规范的,不能成为桎梏。

  同时也要为姜万钧的一些“不合理”行为进行解释。

  比如。

  “赞拜不名,入朝不趋,剑履上殿”,这是过去的时候天子特赐给臣子的特权。

  能获得其中一个特权的大臣,那都基本上做到人臣的极致了。

  大汉建立后,萧何位极人臣,也仅仅是获得了其中两个特权,即:“带剑履上殿”和“入朝不趋”。

  历史上,获得三项特权的臣子,差不多都是权倾朝野的“权臣”,比如曹操,比如曾经的李渊。

  不过在大宁,满朝文武都如同汉时萧何一般,允许“带剑履上殿”和“入朝不趋”。

  “带剑履上殿”,就是可以携带佩剑,穿鞋子上殿。

  带不带佩剑,姜万钧不在意,但这不穿鞋,他真有点接受不了。

  “入朝不趋”。

  “趋”,小步快走,臣子觐见的时候,在进入皇帝的视野后,必须保持小步快跑,不能让皇帝等着,以此表示对皇帝的尊敬。

  “不趋”,就是不用小跑。

  像李纲和褚亮,都一把年纪了,看着他们一路小跑过来,姜万钧心差点提到了嗓子眼。

  至于“赞拜不名”。

  按照礼仪,大臣觐见皇帝的时候,边上会有一个司仪官,要把他们的爵位,官衔,名字都喊出来。

  如果可以“赞拜不名”,那就不会喊名字了,这是一种礼遇。

  大宁的宰相均享受“赞拜不名”的特权。

  新的“礼书”是要证明姜万钧做得对,至少也要解释其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