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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最好时光林云星陆建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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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七章 一个想法形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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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同寝室的就有一位姑娘,是“码字机器”。大一开始坚持创作,从一天只能更新三四千字的手速渣渣,最后熬成了日码三四万的“手速狂人”。

她是个小说狂热爱好者,尤其热爱武侠还有足球,这类让人热血沸腾的东西。说起来这姑娘林云星一直觉得很有趣,她是一个真正活在理想世界中的女孩子,在别人忙着谈恋爱或者是与朋友逛街看电影时,她在那yy各色男神、大本命。然后灵感来了,刷刷刷又开一篇新文。

一想到自己穿越到了七十年代,林云星就忍不住想,是不是上面搞错了。怎么看她那位室友更想经历这种事,每天大吼着要穿越到各种世界,将男神抱回家的说。她要是过来了,肯定比自己活得要更加丰富多彩。

武侠小说么,被那位姑娘强烈安利看了不少。大学时期,林云星虽然已经对设计有了兴趣,但还尚未成型。许多大学姑娘们经历的事她也经历过,包括无所事事,整天思考着以后要干什么。

那姑娘写小说,也赚了一些钱,在那时小日子过得也算是风生水起。室友们都羡慕得不得了,会写几个字的,都想跟着她写小说去。

林云星也去了,趴在电脑前,四天硬是卡出了一万字。到一家网站投稿,得到了系统回复暂时不符合签约要求,让她继续努力的回复。

她又写了四万字,凑到了五万。再一次申请签约,得到了同样的回复。

那个时候签约还不像以后,审核得蛮严格的,要过稿还是蛮不容易的。

打击到谈不上,用她室友的话说:哪个作者没有扑过街,哪个小菜鸟没被驳过稿?好好努力,下一本书咱又是好汉!

没签约,林云星也踏踏实实将一本小说写完了。

她写书,不好意思让熟悉的人看,总觉得被他们看到了,就很难写下去。

但这本书还是被她那室友看了。看完后捏捏她的脸,将她的脑袋左转转右转转,说:“姐们,你骨子里到底是粗汉子还是软妹纸?这本小说我看投男频更合适,投女频编辑小姐姐们怪不得会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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