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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职国医方寒郭文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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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五十四章 首诊负责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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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病历及知情书上签字同意,并落实好接收医院后方可转院。
对于首诊医生来说,第一位接诊医师要对所接诊的患者,特别是对危、急、重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会诊、转诊、转科、转院、病情告知等医疗工作负责到底的制度。
在首诊负责制中,有着明确规定,被邀请的医师,在接到首诊医生的邀请时应立即赶到现场,明确为本科疾病后应接过病员按首诊医师的责任进行抢救,不得推诿,不得擅自离去。急诊科严格限制以“共管”形式管理跨科、跨专业患者,应根据患者的主诉与病情程度分清主次,由一科为主管理患者,其他科室以会诊的形式协助诊治。若无法分清主次,则首诊科室全面负责,其他相关科室会诊。
在首诊负责制度中,可以说明确规定了种种条款,虽然也有着些许漏洞,但是毫无疑问,首诊负责制是本着以病人为主,可以完全划分责任,在关键时候避免医生之间争执从而耽误治疗时间的有效诊疗制度。
这一次的治疗情况,可以说在赵士朝完全放手,把患者交给方寒治疗的时候,方寒已经毫无疑问的成为了这一次治疗的首诊医师。
也就是说在方寒接手的时候,前面的责任划分已经非常明确,后续的治疗如果出现什么意外,那么方寒就是第一责任人。
而在后续的治疗中,被邀请的医生亦或者后续参与治疗的医生也要尊重首诊医师的建议,在方寒这位首诊医师没有完全放手之前,赵士朝这种完全摒弃方寒之前治疗方案的做法可以说是极为不负责任的。
我的患者我负责,如果方寒已经表示放手,亦或者自己能力不足,那么赵士朝完全接手,全权负责是没有任何问题的,可现在方寒本人并不认可赵士朝接手之后的治疗方案,对赵士朝完全摈弃自己的治疗是存在争议的。
在这种时候赵士朝是必须尊重方寒的治疗,亦或者尽可能的和方寒进行协商,达成一致,亦或者说服方寒,亦或者在两者不能达成一致的前提下找其他人进行协商协调。
而在最终依旧不能达成一致的前提下,则要按照若无法分清主次,则首诊科室全面负责,其他相关科室会诊的原则。
也就是说,如果最终的协商赵士朝和方寒两者依旧存在争议,那么要以方寒为主,赵士朝只能负责协助亦或者建议。
上级医生为什么是上级医生,上级医生之所以是上级医生,不仅仅是因为上级医生职称高、职位高,同时也是因为上级医生水平高。
作为主任医师,如果不能完全说服一位主治医亦或者住院医,而被一位住院医亦或者主治医给质问住,那么这位上级医生必然是要威信扫地的。
如果上级医生不尊重首诊医生的治疗建议,强行全权接诊,那么责任就会转移。
就好比现在,地方是医附院急诊科,赵士朝是主任医师,在赵士朝完全摒弃方寒的治疗方案之后,方寒也只能干瞪眼,可是在这种情况下,责任人就不再是方寒,而已经成了赵士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