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7章 细说曾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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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一甩长发,扭头看他,“我明白了,我上班第三天也就是8月28日朱迪所说的‘你岳母带着孩子来看你’,‘岳母’是指荒川樱的母亲艾米,‘孩子’是指碎片儿?”
“没错,对极了!虽然后知后觉我也不得不承认你是个极聪明的女人!”方逸晨嘴角挂着玩世不恭的笑。
珊珊注意到了他的敌意。
“逸晨,不要这样好吗?不论如何,我都不愿与你为敌。如果这场对话你不开心,我可以马上结束掉。”她抓起他的右手,温柔地抚摸着上面的淤青,“我真傻,那天在东方快车夜总会,出手救我的人是你,只是你开着鲍聿铭的车被我忽略掉。我一点都不聪明,浑然不觉。而且,别不承认,逸晨,你和我一样傻。”珊珊忧伤地回忆着一切,不明白为何自己走到这步田地。明明很努力很认真去争取一切,却一步步丧失了所有。
他的心稍稍柔软了一些,他险些忘了,就在几天前,他还想着誓死保护她。
“逸晨,你真的是很傻,我不忍心再欺骗你。出于公平起见,我要对你坦白一切。我根本不是什么企划人员,也不是什么深圳广告协会会员,我和广告不搭界。我是一名记者,真名叫淳于珊珊。我所供职的杂志社一直在找你,想要拿到你的独家专访,安排你和托尼·塞尔兹尼克见面,这是我的职责。就象你立志要做中国最好的汽车,我也立志要当中国最好的记者。我的要求并不多,去年全球殉职记者是106位,我能活到今年11月8号记者节那天就好。哪怕你现在把我从桥上推下去,我也要把话说完。因为,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你懂吗?”
方逸晨颇有些震惊,他的脸抽搐了几下,慢慢转过身子凝视着她。有些事他早有预感,但女人的率真还是出乎他意料。
“珊珊,谢谢你!昨天我很是生气,我感觉自己遇到了一个怀有很多目的的女人,有一种被人出卖之感。我,我是那么信任你,拿你当做自己的……朋友。谢谢你才刚这番话,我也可以向你和盘说出一切。三年里我承载了太多,每天都在濒临崩溃,找个人倾吐一下也好。我都说出来,然后死在沙漠里,这是最好的结局……”
珊珊伸手去捂住他的嘴,被他一把握住。
“是的,曾经,我深爱过一个人,那是我一生中最美好的时光。七年前,她才19岁,正准备报考音乐学院,我在读研,我们都在一个城市里,都喜欢音乐。她父亲找到我让我做她的家庭教师,辅导她高考。她在很努力地学着爵士,为了跟她同步我也在很努力地学着说唱。我们在一起写歌,做伴奏,为了一首合唱认真地琢磨和声,为了头痛的歌词喝酒,喝醉,抱着碎片儿一起睡去。小鲍和梦洁都在清华读大二,我们四个经常聚在一起,象《红楼梦》里的海棠诗社一样把酒言欢,对月当歌,纵情山水。两个女孩儿都很贴心,她们跟着我们一起吃苦,假装没钱陪着我们男生一起去苏州街的小面馆点四碗乌冬面。如果让我重活一回,我会让时光静止,永远活在那四年,永远活在曾经……最好在29岁那年死掉,对,三年前!那样的话,人生毫无缺憾,没有任何一丝痛苦。自打我毕业之后来到深圳,我和小樱分隔两地,我们开始有分歧,开始无谓的争执,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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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一甩长发,扭头看他,“我明白了,我上班第三天也就是8月28日朱迪所说的‘你岳母带着孩子来看你’,‘岳母’是指荒川樱的母亲艾米,‘孩子’是指碎片儿?”
“没错,对极了!虽然后知后觉我也不得不承认你是个极聪明的女人!”方逸晨嘴角挂着玩世不恭的笑。
珊珊注意到了他的敌意。
“逸晨,不要这样好吗?不论如何,我都不愿与你为敌。如果这场对话你不开心,我可以马上结束掉。”她抓起他的右手,温柔地抚摸着上面的淤青,“我真傻,那天在东方快车夜总会,出手救我的人是你,只是你开着鲍聿铭的车被我忽略掉。我一点都不聪明,浑然不觉。而且,别不承认,逸晨,你和我一样傻。”珊珊忧伤地回忆着一切,不明白为何自己走到这步田地。明明很努力很认真去争取一切,却一步步丧失了所有。
他的心稍稍柔软了一些,他险些忘了,就在几天前,他还想着誓死保护她。
“逸晨,你真的是很傻,我不忍心再欺骗你。出于公平起见,我要对你坦白一切。我根本不是什么企划人员,也不是什么深圳广告协会会员,我和广告不搭界。我是一名记者,真名叫淳于珊珊。我所供职的杂志社一直在找你,想要拿到你的独家专访,安排你和托尼·塞尔兹尼克见面,这是我的职责。就象你立志要做中国最好的汽车,我也立志要当中国最好的记者。我的要求并不多,去年全球殉职记者是106位,我能活到今年11月8号记者节那天就好。哪怕你现在把我从桥上推下去,我也要把话说完。因为,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你懂吗?”
方逸晨颇有些震惊,他的脸抽搐了几下,慢慢转过身子凝视着她。有些事他早有预感,但女人的率真还是出乎他意料。
“珊珊,谢谢你!昨天我很是生气,我感觉自己遇到了一个怀有很多目的的女人,有一种被人出卖之感。我,我是那么信任你,拿你当做自己的……朋友。谢谢你才刚这番话,我也可以向你和盘说出一切。三年里我承载了太多,每天都在濒临崩溃,找个人倾吐一下也好。我都说出来,然后死在沙漠里,这是最好的结局……”
珊珊伸手去捂住他的嘴,被他一把握住。
“是的,曾经,我深爱过一个人,那是我一生中最美好的时光。七年前,她才19岁,正准备报考音乐学院,我在读研,我们都在一个城市里,都喜欢音乐。她父亲找到我让我做她的家庭教师,辅导她高考。她在很努力地学着爵士,为了跟她同步我也在很努力地学着说唱。我们在一起写歌,做伴奏,为了一首合唱认真地琢磨和声,为了头痛的歌词喝酒,喝醉,抱着碎片儿一起睡去。小鲍和梦洁都在清华读大二,我们四个经常聚在一起,象《红楼梦》里的海棠诗社一样把酒言欢,对月当歌,纵情山水。两个女孩儿都很贴心,她们跟着我们一起吃苦,假装没钱陪着我们男生一起去苏州街的小面馆点四碗乌冬面。如果让我重活一回,我会让时光静止,永远活在那四年,永远活在曾经……最好在29岁那年死掉,对,三年前!那样的话,人生毫无缺憾,没有任何一丝痛苦。自打我毕业之后来到深圳,我和小樱分隔两地,我们开始有分歧,开始无谓的争执,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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