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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是盖伦沃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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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连长与副连长(热血风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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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玛西亚边疆,是一片峡谷。

树林,这儿没有。河流,也没有。

一片荒芜,犹如当初沃克刚出来的平原一般,不过这里更加荒芜。

地上的土地是红色的,那是被血液染红的土地,但并不是诺克萨斯人的血液。而是德玛西亚人的血液。

当初诺克萨斯对德玛西亚发动了一场袭击,使得这里死了几十万德玛西亚平民,这里的石头与泥土便成为了红色,每日在阳光下耀眼得让人眼睛生疼。

这是每一个德玛西亚人都不能忘记的屈辱,所以每一个德玛西亚人骨子里都流淌着反诺克萨斯的血液。

对诺克萨斯憎恨的不止是德玛西亚人,可以说除了祖安人,谁都看诺克萨斯人不舒坦。因为诺克萨斯人每次侵略的时候都会屠杀平民,几乎所有势力都被他屠杀过。

沃克站在红色的土地上。他眼神平静地看着诺克萨斯那一方,他既然来到了这里,就要背负起无畏先锋的责任。

诺克萨斯的强盗,一个都别想进来。

由于是第一日来边疆。他给自己换了一件新皮衣,不同的是沃克现在已经是有了两把匕首,这两把匕首一把插在腰间,一把插在大腿旁。

微风吹过,沃克不曾系上的皮衣被吹起,露出了他那到狰狞的刀疤,他一头综发,嘴里咬着一根狗尾巴草,放肆不羁地看着面前手执断剑的剑奴。

"那么,就此别国了……"剑奴也觉得有些不舍,毕竟跟沃克一起奋战了一些日子,他犹豫了一会儿,道,"真的不要我帮忙吗?"

沃克笑道:"不需要,我若是连这种害虫都搞不定,那也没资格来这里了。我知道你还要回佣兵团去复命,这些日子,真是谢谢你的照顾了。若是没有你,恐怕我已经死了。"

"不客气……那么……我走了。"剑奴也没再多说什么,他把大剑背在背上。随意挑选了一个方向离开。沃克并不知道他是去哪儿,也许是去佣兵团的某个据点。

他抽出一把匕首,看着身后意气奋发的八个士兵,道:"从今天起,你们就是我的亲兵营。至于代号,你们就按照年龄分配,分别叫做小一与小八。"

士兵们吼道:"是!"

"记住了……"沃克淡淡道,"别丢我的脸。"

他慢悠悠地走向了远处的一个军营据点,这就是他手下的连队,而他已经查探过了,这皮皮是他手下的副连长,因为没有连长的关系,他一直在这儿肆无忌惮地搜刮钱财。

"德玛西亚的害虫,全部都要清除……"

沃克走到了军营之前,看守的士兵顿时严肃地说道:"这是无畏先锋的军营,闲杂人等禁止靠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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