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不过是前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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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只大手覆上她纤细的腰肢,那样有力,手指尖的温暖透过薄薄的居家衣服传到皮肤上,带着一种灼人的温度,许是真的因为这温度的缘故,雪诗的脸渐渐红起来,邵厉言搂着她往卧室走,步伐不紧不慢,脸上依旧带着温和的笑意,这情景,旁人看来,怕是会觉得甜蜜至极吧。
可只有她自己知道,这样貌似甜蜜的亲昵不过像是行刑之前一顿丰盛的晚宴,温柔过后,便是蛮暴到极致的残酷掠夺。
邵厉言呼吸已然变得粗重起来,眼中闪烁着野兽般的光芒,似要将她拆卸揉碎,吃进肚子里。
他手脚麻利的扯掉身上的睡衣,欺身压下来。
……
同样的凌晨三点钟,朵馨踩着脚下高仿的GUCCI,拎着货真价实的LV去年推出的米白色包包,步履瞒珊的在街上行走,像个午夜幽灵,脸上的烟熏妆还没有卸掉,长长的波浪卷发在夜空中飞扬。
她今晚下班很早,12点钟就离开了‘云霄宫’,自从雪诗给了那笔钱,帮她和郭晓峰度过危机后,郭晓峰貌似也踏实了下来,再也没有去过游戏厅等地方,实在在家呆的无聊,也就是去网吧玩儿会游戏。
她心里不是不觉得欣慰,一天几千块钱的薪水,却还要窝在小小的肮脏的地下室里穿伪名牌生活的人,怕整个‘云霄宫’里也只有她一个人吧。
以前还有雪诗陪着她,现在就连雪诗,也比她过得看上去光鲜不知多少倍。
这一切,都归咎于她爱的那个男人,有人说,爱情如果太过理性,就会失去纯度。她是爱的很纯,又得到了些什么呢?
郭晓峰是她爱上的第一个男人,有些他们之间的事,没有人知情,包括雪诗。
她从老家东北和郭晓峰一起出来,从一二百的小夜场,一直做到进了‘云霄宫’,做这一行做得风生水起,是自己没有想到的,以往并不知道自己有那样好的酒量,这一路走来,个中艰辛,怕只有自己知道。
夜场的奢华糜烂,旁人怎么会看得懂,就连她身在其中,也觉得吃力无比。
从18岁到23岁,她一直跟在郭晓峰身边,整个青春岁月,都被他所占据,旁人见到她和郭晓峰在一起,无一不劝她离开他,是因为他与她根本不搭配。
可爱情又哪来绝对的相配。
心里藏着千言万语,沧海桑田,在不愿对人提起,偌大的城市,声色犬马,十里洋场,流光璀璨,绚丽夺目间,却是最冷酷的华丽。
遇见雪诗的那天,她正在电梯里啼哭,像个受了委屈的孩子,哭的令人心惊,她忽然想起自己的第一天,连哭都没有,只是笑,高兴自己赚了那么多钱,原来,她为了爱情,都忘了什么叫做自爱。
后来雪诗和她说,一个人活在世上,只有身体是自己的,不要为了任何人,任何事,糟践自己,因为不会有人,像自己一样对自己的身体感同身受。
于是好多事,她连雪诗,都没有提及。
譬如郭晓峰其实结过婚,他的前妻卷着房带着钱跑得无影无踪,譬如他们相识,不过是在一起吸毒的夜晚,鬼迷心窍乱了性,两个人稀里糊涂上了床,譬如如果说她爱他,倒不如说她其实更多的是可怜他,可怜他被女人骗的一无所有,痴傻疯癫,自暴自弃。譬如,她为了郭晓峰,打过六次胎。
她一直认为他还有救,还能像以前他们在老家那样,他对另一个女人好的无微不至,低声下气,而她在旁边艳羡不已。
她只是希望有一天,他能对她那样好,她要的,不过就是这样一个普普通通,知冷知热的男人,将她捧在手心里,厮守一生,直至白头。
这种希望,从溜冰溜大了和他发生关系后,从未改变过。
郭晓峰到底是和她在一起了,可她到底不是他的前妻,爱情里也没有先来后到,只是,她不是那个人,他也不需要她。
一只大手覆上她纤细的腰肢,那样有力,手指尖的温暖透过薄薄的居家衣服传到皮肤上,带着一种灼人的温度,许是真的因为这温度的缘故,雪诗的脸渐渐红起来,邵厉言搂着她往卧室走,步伐不紧不慢,脸上依旧带着温和的笑意,这情景,旁人看来,怕是会觉得甜蜜至极吧。
可只有她自己知道,这样貌似甜蜜的亲昵不过像是行刑之前一顿丰盛的晚宴,温柔过后,便是蛮暴到极致的残酷掠夺。
邵厉言呼吸已然变得粗重起来,眼中闪烁着野兽般的光芒,似要将她拆卸揉碎,吃进肚子里。
他手脚麻利的扯掉身上的睡衣,欺身压下来。
……
同样的凌晨三点钟,朵馨踩着脚下高仿的GUCCI,拎着货真价实的LV去年推出的米白色包包,步履瞒珊的在街上行走,像个午夜幽灵,脸上的烟熏妆还没有卸掉,长长的波浪卷发在夜空中飞扬。
她今晚下班很早,12点钟就离开了‘云霄宫’,自从雪诗给了那笔钱,帮她和郭晓峰度过危机后,郭晓峰貌似也踏实了下来,再也没有去过游戏厅等地方,实在在家呆的无聊,也就是去网吧玩儿会游戏。
她心里不是不觉得欣慰,一天几千块钱的薪水,却还要窝在小小的肮脏的地下室里穿伪名牌生活的人,怕整个‘云霄宫’里也只有她一个人吧。
以前还有雪诗陪着她,现在就连雪诗,也比她过得看上去光鲜不知多少倍。
这一切,都归咎于她爱的那个男人,有人说,爱情如果太过理性,就会失去纯度。她是爱的很纯,又得到了些什么呢?
郭晓峰是她爱上的第一个男人,有些他们之间的事,没有人知情,包括雪诗。
她从老家东北和郭晓峰一起出来,从一二百的小夜场,一直做到进了‘云霄宫’,做这一行做得风生水起,是自己没有想到的,以往并不知道自己有那样好的酒量,这一路走来,个中艰辛,怕只有自己知道。
夜场的奢华糜烂,旁人怎么会看得懂,就连她身在其中,也觉得吃力无比。
从18岁到23岁,她一直跟在郭晓峰身边,整个青春岁月,都被他所占据,旁人见到她和郭晓峰在一起,无一不劝她离开他,是因为他与她根本不搭配。
可爱情又哪来绝对的相配。
心里藏着千言万语,沧海桑田,在不愿对人提起,偌大的城市,声色犬马,十里洋场,流光璀璨,绚丽夺目间,却是最冷酷的华丽。
遇见雪诗的那天,她正在电梯里啼哭,像个受了委屈的孩子,哭的令人心惊,她忽然想起自己的第一天,连哭都没有,只是笑,高兴自己赚了那么多钱,原来,她为了爱情,都忘了什么叫做自爱。
后来雪诗和她说,一个人活在世上,只有身体是自己的,不要为了任何人,任何事,糟践自己,因为不会有人,像自己一样对自己的身体感同身受。
于是好多事,她连雪诗,都没有提及。
譬如郭晓峰其实结过婚,他的前妻卷着房带着钱跑得无影无踪,譬如他们相识,不过是在一起吸毒的夜晚,鬼迷心窍乱了性,两个人稀里糊涂上了床,譬如如果说她爱他,倒不如说她其实更多的是可怜他,可怜他被女人骗的一无所有,痴傻疯癫,自暴自弃。譬如,她为了郭晓峰,打过六次胎。
她一直认为他还有救,还能像以前他们在老家那样,他对另一个女人好的无微不至,低声下气,而她在旁边艳羡不已。
她只是希望有一天,他能对她那样好,她要的,不过就是这样一个普普通通,知冷知热的男人,将她捧在手心里,厮守一生,直至白头。
这种希望,从溜冰溜大了和他发生关系后,从未改变过。
郭晓峰到底是和她在一起了,可她到底不是他的前妻,爱情里也没有先来后到,只是,她不是那个人,他也不需要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