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协召开前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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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2月14日,周恩来电告东北、华北两局,指示:“原到华北的民主人士,业已多数去平。现在东北的民主人士,应即接他们来平,以便能集中协商大计,并准备新政协筹备会的成立。”
2月25日,李济深、沈钧儒,马叙伦、郭沫若等一行35人,在林伯渠等陪同下,乘专车由沈阳到达北平。
这以后,黄炎培等也先后抵达北平。至此。参加新政协筹备工作的各方面爱国民主人士基本上安全到达解放区。
这个时候,筹备召开新的政治协商会议的时机已经成熟。
新政协是根据毛泽东的提议召开的。1948年4月25日,毛泽东致电在西柏坡的刘少奇、朱德、周恩来、任弼时,通知他们到城南庄召开中央书记处会议,会议的议题之一就是:“邀请港、沪、平、津等地各中间党派及民众团体的代表人物到解放区,商讨关于召开人民代表大会并成立临时中央政府问题”。27日,毛泽东又致信晋察冀城工部刘仁,说明这个准备邀请各方代表在解放区召开的会议,“名称拟称为‘政治协商会议’”。
城南庄会议期间,各民主党派代表人物和团体发表谈话,响应“五一”口号,但是在他们各自发表的宣言或声明中,大多数将中共提议召开的“政治协商会议”改称为“新政协”。中国民主促进会的宣言提出:“我们不要把政治协商会议这个名词和过去的政协混淆了意义,旧的反动者的政协,已经因他们撕破而过去了,行将召开的‘新政协’,是完全由各阶级各阶层的人民临时代表商讨国是,亲帝国主义分子、封建主义反动派、官僚资本主义垄断者,不会再让其幽灵复活,混进革命的阵营,更没有美帝国主义者阴谋魔手鬼祟出没的余地。”此外,三民主义同志联合会、中国致公党、中国民主同盟、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国人民救国会等也一律采用“新政协”或“新政治协商会议”的名称。
毛泽东很快采纳了民主党派的意见。自6月以后,在他起草的文电中同样使用了“新政治协商会议”的名称。6月13日,毛泽东起草中共中央致上海局、香港分局并告潘汉年电,请他们向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社会贤达征询关于召开新政治协商会议的开会时间、地点、何人召集、到会代表及应当讨论的问题等项意见。8月1日,他复电李济深、沈钧儒、章伯钧等并转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及无党派民主人士:“诸先生赞同敝党五月一日关于召集‘新的政治协商会议’,讨论并实现召集人民代表大会,建立民主联合政府一项主张,并热心促其实现,极为钦佩。”此后在会议筹备的一年多时间中,“政治协商会议”改称“新政治协商会议”,简称“新政协”。周恩来曾对此说明:“我们的政协会议,加上一个‘新’字,以区别于旧的政治协商会议。”
最初决定召开新政协的地点是哈尔滨,但是召开的地点和时间曾经做了几次改动,
至于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毛泽东最早在致刘仁的信中,曾提出拟于1948年秋季在哈尔滨召开。但是当年9月,中共中央在致香港分局的电报中改变了计划,设想新政协召开时间大约在1949年春季,提出“各方人士须于今冬明春全部运入解放区,方为合适”。一个月后,毛泽东起草中央军委致东北野战军林彪等人的电报,再次将新政协开会的时间推迟,改在夺取平、津及北宁、平绥、平承、平保各线,完成东北与华北的统一后,于1949年夏季在北平召开。
1948年11月,随着济南解放和辽沈战役的胜利,毛泽东将原先预计用三年打败国民党的估计大大提前,认定再有一年即可完成,下令东北野战军提前入关。在平、津指日可下,东北、华北、山东等各大解放区即将连成一片的胜利形势下,新政协各项筹备工作也加快进行。25日,中共中央东北局高岗、李富春代表中共中央与抵达哈尔滨的民主人士沈钧儒、谭平山、章伯钧、蔡廷锴、王绍鏊、朱学范、高祟民、李德全达成《关于召开新的政治协商会议诸问题的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将召开新政协的时间最终确定于1949年。但因此时北平等一些全国性的大城市还未得到解放,《协议》又规定:会议具体应在1949年何月举行,应视各方代表到达情况,与地点问题一并由筹备会决定。
1949年上半年,随着北平、天津、南京、汉口、上海、太原等大城市相继解放。8月19日,毛泽东致信江庸指出:“时局发展甚快,新政协有迅速召开之必要。”随后,21日,新政协筹备会分别通知参加会议的各单位代表于9月10日前抵达北平。
关于新政协的性质和召开办法。1948年中共城南庄会议和“五一”口号都明确提出,召开政治协商会议的目的和任务是商讨如何召开人民代表大会、成立联合政府等问题。毛泽东随后致信李济深、沈钧儒重申:“在目前形势下,召集人民代表大会,成立民主联合政府,加强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的相互合作,并拟定民主联合政府的施政纲领,业已成为必要,时机亦已成熟。”“但欲实现这一步骤,必须先邀集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的代表开一个会议。在这个会议上,讨论并决定上述问题。”信中提议:“由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简称民革)、中国民主同盟(简称民盟)中央执行委员会、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于本月内发表三党联合声明,以为号召。”这表明按照毛泽东最初的计划,政治协商会议应由中共、民革、民盟三党联合召集。
10月8日,中共中央将《关于新政治协商会议诸问题》(以下简称《诸问题》)发给高岗、李富春并东北局,向在哈尔滨的沈钧儒、谭平山、章伯钧、蔡廷锴、王绍鏊、朱学范、高祟民7位民主党派领导人征求意见。周恩来同时就文件内容与在河北的民主人士符定一、周建人等进行协商。《诸问题》是中共首次就如何召开新政协向各民主党派正式提出商谈的书面文件,由周恩来草拟,经毛泽东审批。文中对原计划做了重大修改。
对于新政协的性质和任务,《诸问题》明确规定:“会议所应讨论和实现的有两项重要问题:一为共同纲领;一为如何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这里不仅首次提出新政协要制定《共同纲领》即临时宪法,而且不再提新政协的任务是商讨如何召开人民代表大会。中共在文件中说明,正在准备有关《共同纲领》的草案,并提出关于建立中央政府问题,可先行交换意见,以便提交筹备会作初步讨论。中共随后在与民主人士达成的《协议》中进一步建议:“建立临时中央政府即民主联合政府(即由新政协产生或由人民代表会议产生)。”这表明中共领导人此时已有以新政协或人民代表会议代行人民代表大会职权的意图。
10月下旬,在哈尔滨的民主人士章伯钧、蔡廷锴向中共提出:“新政协即等于临时人民代表会议,即可产生临时中央政府,现在对内对外均需要、待全国统一后,再成立正式的。”周恩来立即接受这个建议,于11月3日致电东北局:“依据目前形势的发展,临时中央人民政府有很大可能不需经全国临时人民代表大会,即迳由新政协会议产生。”在次年新政协筹备会成立的会上,秘书长李维汉和林伯渠先后明确指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要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在本质上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至此,新政协完全改变了原定的协商性质和任务,被赋予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对于新政协的召集办法,《诸问题》已不提会议由三党联合召集,而改为由中共及赞成“五一”口号的各主要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及无党派民主人士的代表一起组成“新政协筹备会”,共同发起召集。一个月后,中共与各民主党派在达成的《协议》中确定,新政协筹备会由中共、民革、民盟以及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国致公党、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国人民救国会、中国国民党民主促进会、三民主义同志联合会、民主建国会、无党派民主人士等23个单位组成。
《诸问题》和《协议》最初还曾规定,新政协筹备会共有三项任务:一是负责邀请参加新政协的各方代表人物;二是负责起草新政协的文件;三是负责召开新政协的正式会议。两文件还根据当时的客观条件,计划组成筹备会代表约20人左右,成立地点在哈尔滨。其成立的具体时间,“待各方代表到有过半数,即13人左右;或各单位到有过半数,即12单位时,即可成立。”这些规定和计划后来都发生重大改变。
在经过精心准备之后,1949年6月15日晚,新政协筹备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在北平中南海勤政殿开幕。
7时40分,毛泽东和其他中央领导同志走进会场,顿时场内响起热烈的掌声。毛泽东身穿深灰色中山装,含笑坐在主席台右前排101号座位上。周恩来副主席坐在毛泽东的右边,左边是朱总司令。
23个单位的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及人民团体,共134人出席了这次会议。周恩来担任临时主席并致开幕词。毛泽东、朱德、李济深、沈钧儒、郭沫若、陈叔通、陈嘉庚等先后发表了讲话。
毛泽东在讲话中指出,召开新政协的时机已经成熟,筹备会的任务是:“完成各项必要的准备工作,迅速召开新的政治协商会议,成立民主联合政府,以便领导全国人民,以最快的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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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2月14日,周恩来电告东北、华北两局,指示:“原到华北的民主人士,业已多数去平。现在东北的民主人士,应即接他们来平,以便能集中协商大计,并准备新政协筹备会的成立。”
2月25日,李济深、沈钧儒,马叙伦、郭沫若等一行35人,在林伯渠等陪同下,乘专车由沈阳到达北平。
这以后,黄炎培等也先后抵达北平。至此。参加新政协筹备工作的各方面爱国民主人士基本上安全到达解放区。
这个时候,筹备召开新的政治协商会议的时机已经成熟。
新政协是根据毛泽东的提议召开的。1948年4月25日,毛泽东致电在西柏坡的刘少奇、朱德、周恩来、任弼时,通知他们到城南庄召开中央书记处会议,会议的议题之一就是:“邀请港、沪、平、津等地各中间党派及民众团体的代表人物到解放区,商讨关于召开人民代表大会并成立临时中央政府问题”。27日,毛泽东又致信晋察冀城工部刘仁,说明这个准备邀请各方代表在解放区召开的会议,“名称拟称为‘政治协商会议’”。
城南庄会议期间,各民主党派代表人物和团体发表谈话,响应“五一”口号,但是在他们各自发表的宣言或声明中,大多数将中共提议召开的“政治协商会议”改称为“新政协”。中国民主促进会的宣言提出:“我们不要把政治协商会议这个名词和过去的政协混淆了意义,旧的反动者的政协,已经因他们撕破而过去了,行将召开的‘新政协’,是完全由各阶级各阶层的人民临时代表商讨国是,亲帝国主义分子、封建主义反动派、官僚资本主义垄断者,不会再让其幽灵复活,混进革命的阵营,更没有美帝国主义者阴谋魔手鬼祟出没的余地。”此外,三民主义同志联合会、中国致公党、中国民主同盟、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国人民救国会等也一律采用“新政协”或“新政治协商会议”的名称。
毛泽东很快采纳了民主党派的意见。自6月以后,在他起草的文电中同样使用了“新政治协商会议”的名称。6月13日,毛泽东起草中共中央致上海局、香港分局并告潘汉年电,请他们向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社会贤达征询关于召开新政治协商会议的开会时间、地点、何人召集、到会代表及应当讨论的问题等项意见。8月1日,他复电李济深、沈钧儒、章伯钧等并转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及无党派民主人士:“诸先生赞同敝党五月一日关于召集‘新的政治协商会议’,讨论并实现召集人民代表大会,建立民主联合政府一项主张,并热心促其实现,极为钦佩。”此后在会议筹备的一年多时间中,“政治协商会议”改称“新政治协商会议”,简称“新政协”。周恩来曾对此说明:“我们的政协会议,加上一个‘新’字,以区别于旧的政治协商会议。”
最初决定召开新政协的地点是哈尔滨,但是召开的地点和时间曾经做了几次改动,
至于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毛泽东最早在致刘仁的信中,曾提出拟于1948年秋季在哈尔滨召开。但是当年9月,中共中央在致香港分局的电报中改变了计划,设想新政协召开时间大约在1949年春季,提出“各方人士须于今冬明春全部运入解放区,方为合适”。一个月后,毛泽东起草中央军委致东北野战军林彪等人的电报,再次将新政协开会的时间推迟,改在夺取平、津及北宁、平绥、平承、平保各线,完成东北与华北的统一后,于1949年夏季在北平召开。
1948年11月,随着济南解放和辽沈战役的胜利,毛泽东将原先预计用三年打败国民党的估计大大提前,认定再有一年即可完成,下令东北野战军提前入关。在平、津指日可下,东北、华北、山东等各大解放区即将连成一片的胜利形势下,新政协各项筹备工作也加快进行。25日,中共中央东北局高岗、李富春代表中共中央与抵达哈尔滨的民主人士沈钧儒、谭平山、章伯钧、蔡廷锴、王绍鏊、朱学范、高祟民、李德全达成《关于召开新的政治协商会议诸问题的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将召开新政协的时间最终确定于1949年。但因此时北平等一些全国性的大城市还未得到解放,《协议》又规定:会议具体应在1949年何月举行,应视各方代表到达情况,与地点问题一并由筹备会决定。
1949年上半年,随着北平、天津、南京、汉口、上海、太原等大城市相继解放。8月19日,毛泽东致信江庸指出:“时局发展甚快,新政协有迅速召开之必要。”随后,21日,新政协筹备会分别通知参加会议的各单位代表于9月10日前抵达北平。
关于新政协的性质和召开办法。1948年中共城南庄会议和“五一”口号都明确提出,召开政治协商会议的目的和任务是商讨如何召开人民代表大会、成立联合政府等问题。毛泽东随后致信李济深、沈钧儒重申:“在目前形势下,召集人民代表大会,成立民主联合政府,加强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的相互合作,并拟定民主联合政府的施政纲领,业已成为必要,时机亦已成熟。”“但欲实现这一步骤,必须先邀集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的代表开一个会议。在这个会议上,讨论并决定上述问题。”信中提议:“由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简称民革)、中国民主同盟(简称民盟)中央执行委员会、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于本月内发表三党联合声明,以为号召。”这表明按照毛泽东最初的计划,政治协商会议应由中共、民革、民盟三党联合召集。
10月8日,中共中央将《关于新政治协商会议诸问题》(以下简称《诸问题》)发给高岗、李富春并东北局,向在哈尔滨的沈钧儒、谭平山、章伯钧、蔡廷锴、王绍鏊、朱学范、高祟民7位民主党派领导人征求意见。周恩来同时就文件内容与在河北的民主人士符定一、周建人等进行协商。《诸问题》是中共首次就如何召开新政协向各民主党派正式提出商谈的书面文件,由周恩来草拟,经毛泽东审批。文中对原计划做了重大修改。
对于新政协的性质和任务,《诸问题》明确规定:“会议所应讨论和实现的有两项重要问题:一为共同纲领;一为如何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这里不仅首次提出新政协要制定《共同纲领》即临时宪法,而且不再提新政协的任务是商讨如何召开人民代表大会。中共在文件中说明,正在准备有关《共同纲领》的草案,并提出关于建立中央政府问题,可先行交换意见,以便提交筹备会作初步讨论。中共随后在与民主人士达成的《协议》中进一步建议:“建立临时中央政府即民主联合政府(即由新政协产生或由人民代表会议产生)。”这表明中共领导人此时已有以新政协或人民代表会议代行人民代表大会职权的意图。
10月下旬,在哈尔滨的民主人士章伯钧、蔡廷锴向中共提出:“新政协即等于临时人民代表会议,即可产生临时中央政府,现在对内对外均需要、待全国统一后,再成立正式的。”周恩来立即接受这个建议,于11月3日致电东北局:“依据目前形势的发展,临时中央人民政府有很大可能不需经全国临时人民代表大会,即迳由新政协会议产生。”在次年新政协筹备会成立的会上,秘书长李维汉和林伯渠先后明确指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要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在本质上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至此,新政协完全改变了原定的协商性质和任务,被赋予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对于新政协的召集办法,《诸问题》已不提会议由三党联合召集,而改为由中共及赞成“五一”口号的各主要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及无党派民主人士的代表一起组成“新政协筹备会”,共同发起召集。一个月后,中共与各民主党派在达成的《协议》中确定,新政协筹备会由中共、民革、民盟以及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国致公党、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国人民救国会、中国国民党民主促进会、三民主义同志联合会、民主建国会、无党派民主人士等23个单位组成。
《诸问题》和《协议》最初还曾规定,新政协筹备会共有三项任务:一是负责邀请参加新政协的各方代表人物;二是负责起草新政协的文件;三是负责召开新政协的正式会议。两文件还根据当时的客观条件,计划组成筹备会代表约20人左右,成立地点在哈尔滨。其成立的具体时间,“待各方代表到有过半数,即13人左右;或各单位到有过半数,即12单位时,即可成立。”这些规定和计划后来都发生重大改变。
在经过精心准备之后,1949年6月15日晚,新政协筹备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在北平中南海勤政殿开幕。
7时40分,毛泽东和其他中央领导同志走进会场,顿时场内响起热烈的掌声。毛泽东身穿深灰色中山装,含笑坐在主席台右前排101号座位上。周恩来副主席坐在毛泽东的右边,左边是朱总司令。
23个单位的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及人民团体,共134人出席了这次会议。周恩来担任临时主席并致开幕词。毛泽东、朱德、李济深、沈钧儒、郭沫若、陈叔通、陈嘉庚等先后发表了讲话。
毛泽东在讲话中指出,召开新政协的时机已经成熟,筹备会的任务是:“完成各项必要的准备工作,迅速召开新的政治协商会议,成立民主联合政府,以便领导全国人民,以最快的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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