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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朗龙一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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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5、花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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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形似,但眼神略有不同,卧槽!这不是帅比夏树么!

我一下子明白了!怪不得文风看起来成熟老道,原来是这货捉刀的!夏树还活着,离开沪市老家,去东北定居了!

行,留着慢慢看吧,有许多写错的时候,有时间我改改,等到了东北之后,交给十四和帅比夏树,让他们斧正之后出第二版!

"因为书里对于小嫣的描述,跟我女儿实在是太像了,我便设法找到了那位十四姑娘,经过求证,书中人确实是我女儿,而且书里的内容,都是写实的,现在我女儿被软禁起来了!我做这笔买卖,也是为了赚钱,然后组织一支部队,去营救我女儿的!"王宝强动容地说。

我紧紧握住王宝强的手,见到亲人了,激动万分呐,不知道十四有木有将宝儿已经和小嫣搞到一起的事情写进书里!得知自己的女儿百合,不知道做父亲的会作何感想捏?

"王大哥,哦不,应该叫王叔才对!既然是一家人。咱就不说两家话了!小嫣他们,我这几日就准备去搭救,我手里有人有钱有枪有整个西北共和国的头头脑脑们的支持,组织营救队的事情,王叔您就不用费心了!两千万的金砖,您分给弟兄们吧,我知道这帮伙计们无利不起早,就当是我雇佣他们,您先带他们去帝都,帮我做内应,如何?"

正说着,楼下传来引擎声,那几个守卫仓库门口的盗墓者回来了。

王宝强索性将大家都召集到了一起,通报了情况,大家貌似都看过那本叫做《行尸走肉》的小说嘛,看到我都眼里冒绿光,盗墓者虽然是盗贼,但属于比较高级的盗贼,俗话说盗亦有道,指的就是他们这类人,在王宝强的倡议下,大家一致决定分文不取,愿意为"夏将军"效劳,共同完成一项能见光的、伟大的事业!

我一一同他们亲切握手。然后给童司令打电话,说我要派一支先遣队先过河,叫他帮忙调度一下,送人过境,否则王宝强他们还得经由北方的大漠,绕道八达岭。才能进入守卫森严的中原。

老童听了我的劝,茜安一战成名,立了大功,已经被提名为中将候补人选,不出意外的话,半年之内就能晋升,所以他对我很客气,不消半个时辰,就派出他特务营的一个排,接走了王宝强他们。

至于那个猥琐男,我念他没有对连叶实质性的侵犯行为,也就放过了他。好色不是罪嘛!如果是的话,那我岂不是罪大恶极、罪恶滔天了么!

这帮家伙打仗可能不太靠谱,但偷鸡摸狗、夜行潜入,还是很在行的,我现在正需要这种人来为我搜集情报!

送走盗墓者先遣队之后,我跟连叶、辩机和尚商量了一下,决定结案!整个行动的罪魁祸首,就是大贪巨腐周九更!他收买贼人偷走了莫邪宝剑,然后重金交易,双方在交易的时候,发生了火拼,周九更死于乱枪当中。幸亏英勇的夏队长和美貌与智慧并存的连队长二人及时追踪到了贼人,抢回了赃款,击杀了所有贼人,不过现场发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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