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0章 重返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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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十二点,每一座城市里面都有一道绚丽的风景线,五彩缤纷的霓虹灯,烟熏火燎的都市繁华地带。
S城里也是同样的有这么一个繁华的地带,迎接着洗浴中心,夜总会,KTV等各种娱乐场所在这个时间里面也是绽放出来了光彩。
乾隆夜总会是S城里面响当当的头牌,这里面也是聚集了本市最豪华的娱乐设施和最让人动魄惊心的黑道触碰场所。
据说每年死在这外面的人也是超过了二百多人,所以这个地方也是一些名门子弟望尘莫及的地方。
乾隆夜总会此刻也是热闹非凡,DJ台上面一个蓬松着头发,染成了七彩的DJ师正在拼命的拨动着DJ的波轮,激扬振奋的试听着他的音乐,相传只要是这里面流行起来的DJ舞曲,没有几天的时间,就会风靡整个S城,被人们津津乐道。
李洋,S市出了名的小混混,要说轮出身的话他也是能够算是名门之后了,他的父亲是S市的军区司令,要是说地位的话,就算是S市的市长也是要敬佩他三分的,但是谁又能够知道这个军区司令的儿子却是一个败家子呢,成天打架斗殴,毫不理会任何的当权贵族,在这S市里面只有李洋不想要的,没有李洋得不到的,这就是最可怕的原因。
曾经李洋也是因为很多事情被带到了局子里面,可是即便是带来了又有谁能够将他怎么样呢?依法办事?官当够了?所以李洋就这么大事不犯,小事一大堆的在S市里面也算是混出了一点点的名望,大家也都习惯的叫他一声洋哥,虽然他的年纪还是太小,但是有这么一个爹就已经足够了。
李洋一个人坐在角落里面,看着台上的舞女们唱歌跳舞,也是非常的有乐趣。
斜眼间,李洋发现在即的斜对角的角落里面同样是坐着一个人,一个十分可爱的女孩,不过此刻看起来他的心情现在应该是不太好,并且一个人在那里面也是喝着闷酒。
来到夜总会,这样的小女孩孤零零的一个人是非常容易被一些流氓给盯上的,不过这样也是不奇怪,毕竟一个女孩单独来到这里的话,就说明已经是自己降低了自己的身份,又有谁会知道这里面的缘故呢。
果然不出李洋所料,没有几分钟的时间,就已经有一个穿着一身黑色西服,带着黑色的墨镜的男子走了过去,不过一看就知道这个人一定是个混社会的,因为混社会的和有正当工作的人虽然都是喜欢穿西服打领带,不过一个最大的区别就是混社会的都喜欢带着墨镜,这样能够显得更加的有霸气,而有正当工作的人则是喜欢带着一个平面镜,不管有没有镜框,反正带个眼睛能够给人们更加亲切的感觉,还有一点就是混社会的人都喜欢带一个金项链,不管是不是金的,只要看起来够粗够份量,那么就足够了,社会上面需要这些来撑场面。
当然最不能够缺少的就是纹身,虽然现在这个男人还是穿着一身的西服,不过李洋已经能够透过他的衣服看到他身上那密密麻麻的纹身了,只能够说他隐藏的十分的隐蔽,全部都用西服给挡住了。
“美女,怎么一个人在这里面喝酒呢?怪闷的,还是我来陪陪你怎么样?大家都是同道中人,多一个人分担一下不是更好么?”男人十分斯文的说道,不过他再是怎么装斯文,也不能够掩盖他那一身闷烧的气息,因为一个人的秉性不是那么容易就能够被隐藏的了的。
对面的女孩也是没有看他一眼,将自己的酒杯倒满,然后一饮而尽,仿佛酒劲十分的浓烈,使他一下子就进入了疯狂的状态,不知不觉的他的身体随着DJ台上面发出来疯狂的音乐开始大幅度的摇摆起来,丝毫没有理会眼前的这个穿着西装的男人。
“哈哈,还真是有脾气,我喜欢你这样的女人!”穿着西装的男人感觉到这个女孩并没有打理他的意思,也是感觉到了十分的磕碜,可是为了给自己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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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十二点,每一座城市里面都有一道绚丽的风景线,五彩缤纷的霓虹灯,烟熏火燎的都市繁华地带。
S城里也是同样的有这么一个繁华的地带,迎接着洗浴中心,夜总会,KTV等各种娱乐场所在这个时间里面也是绽放出来了光彩。
乾隆夜总会是S城里面响当当的头牌,这里面也是聚集了本市最豪华的娱乐设施和最让人动魄惊心的黑道触碰场所。
据说每年死在这外面的人也是超过了二百多人,所以这个地方也是一些名门子弟望尘莫及的地方。
乾隆夜总会此刻也是热闹非凡,DJ台上面一个蓬松着头发,染成了七彩的DJ师正在拼命的拨动着DJ的波轮,激扬振奋的试听着他的音乐,相传只要是这里面流行起来的DJ舞曲,没有几天的时间,就会风靡整个S城,被人们津津乐道。
李洋,S市出了名的小混混,要说轮出身的话他也是能够算是名门之后了,他的父亲是S市的军区司令,要是说地位的话,就算是S市的市长也是要敬佩他三分的,但是谁又能够知道这个军区司令的儿子却是一个败家子呢,成天打架斗殴,毫不理会任何的当权贵族,在这S市里面只有李洋不想要的,没有李洋得不到的,这就是最可怕的原因。
曾经李洋也是因为很多事情被带到了局子里面,可是即便是带来了又有谁能够将他怎么样呢?依法办事?官当够了?所以李洋就这么大事不犯,小事一大堆的在S市里面也算是混出了一点点的名望,大家也都习惯的叫他一声洋哥,虽然他的年纪还是太小,但是有这么一个爹就已经足够了。
李洋一个人坐在角落里面,看着台上的舞女们唱歌跳舞,也是非常的有乐趣。
斜眼间,李洋发现在即的斜对角的角落里面同样是坐着一个人,一个十分可爱的女孩,不过此刻看起来他的心情现在应该是不太好,并且一个人在那里面也是喝着闷酒。
来到夜总会,这样的小女孩孤零零的一个人是非常容易被一些流氓给盯上的,不过这样也是不奇怪,毕竟一个女孩单独来到这里的话,就说明已经是自己降低了自己的身份,又有谁会知道这里面的缘故呢。
果然不出李洋所料,没有几分钟的时间,就已经有一个穿着一身黑色西服,带着黑色的墨镜的男子走了过去,不过一看就知道这个人一定是个混社会的,因为混社会的和有正当工作的人虽然都是喜欢穿西服打领带,不过一个最大的区别就是混社会的都喜欢带着墨镜,这样能够显得更加的有霸气,而有正当工作的人则是喜欢带着一个平面镜,不管有没有镜框,反正带个眼睛能够给人们更加亲切的感觉,还有一点就是混社会的人都喜欢带一个金项链,不管是不是金的,只要看起来够粗够份量,那么就足够了,社会上面需要这些来撑场面。
当然最不能够缺少的就是纹身,虽然现在这个男人还是穿着一身的西服,不过李洋已经能够透过他的衣服看到他身上那密密麻麻的纹身了,只能够说他隐藏的十分的隐蔽,全部都用西服给挡住了。
“美女,怎么一个人在这里面喝酒呢?怪闷的,还是我来陪陪你怎么样?大家都是同道中人,多一个人分担一下不是更好么?”男人十分斯文的说道,不过他再是怎么装斯文,也不能够掩盖他那一身闷烧的气息,因为一个人的秉性不是那么容易就能够被隐藏的了的。
对面的女孩也是没有看他一眼,将自己的酒杯倒满,然后一饮而尽,仿佛酒劲十分的浓烈,使他一下子就进入了疯狂的状态,不知不觉的他的身体随着DJ台上面发出来疯狂的音乐开始大幅度的摇摆起来,丝毫没有理会眼前的这个穿着西装的男人。
“哈哈,还真是有脾气,我喜欢你这样的女人!”穿着西装的男人感觉到这个女孩并没有打理他的意思,也是感觉到了十分的磕碜,可是为了给自己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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