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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2章 劳动创造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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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顾鲲对于哪些商业模式该灭哪些不该灭,心里还是有一条总的原则的。

  那就是如果一种劣迹,在这个世界上本来就已经存在,没有华人也会发展下去,那么就没必要对华人世界过于苛责。

  但是,如果一种新式的、突破人类下限的作恶手段创新,历史上是华人首创,是从华语圈反向扩散毒害到全世界的,那就要掂量掂量了,尤其是要评估这玩意的全方位利弊。

  如果是可以大量坑洋人钱的、有本事创造外汇的,还能祸祸白人青少年,那可以考虑留下。

  如果只是发明了新的作恶手段后,白人很容易就可以抄袭剽窃借鉴,他们自己祸害自己,全球一起受害,从中也分享不到祸害他国的红利——那这种东西有本事扼杀于胎中,当然要果断诛杀了,最好全人类永远想不到或者尽量拖延其被想到的时间。

  听顾鲲对“金币农夫/工作室打金团”这种东西如此深恶痛绝,鲍岳一开始是不理解的,主要如今这种情形还太渺小了。

  当然了,即使龙族和传奇之类的网游,在国内商业化运营也才分别五个月和三个月,也不能说“玩家之间买卖装备”的情况没有出现——卖装备这种事儿,凡是有练级打装备类型的网游出现,几乎是游戏诞生后一两个月,就会产生装备买卖的。

  只不过如今没有任何网上虚拟支付工具,最常见的装备买卖类型也就是玩家私下里在公频喊话,十块二十块求个什么装备,报自己所在城市,求线下交易。一般大城市的玩家喊久了,总能找到同城离得近又愿意卖的。

  更多就是同一个网吧玩的人,往往都是同一款网游,肉身看到有好装备后,当面给点小钱甚至给包烟换一个。

  鲍岳对如今网游里的游戏装备交易问题,认识也就停留在这个层面了,所以觉得这事儿规模太小,危害不大,不值得注意。

  至于在网上喊话愿意异地电汇汇款交易装备的人,如今不能说没有,但实在太少了,而且几乎没人愿意相信,因为大家都不认识,远程先给装备或者先汇款都有风险,一方拿了跑了根本没有保障。

  因此鲍岳中肯地谏言:“顾先生,这事儿还是从长计议商榷地好。这种事情,如今太罕见了,而且是监管的空白和盲区,没个说法,何不等待更明朗一些再决断?而且你要说游戏里的东西能不能卖钱、本来就有争议吧?

  我看韩国人也有卖游戏里的一些界面装饰效果,那些也算‘游戏里的物品’吧?韩国法律就是保护的,看来保护规范才是行业的国际主流。我国虽然没规定,谁知道将来借不借鉴韩国人的条例?”

  鲍岳说的都是行业先行者的最前沿动态认知,绝对都是有真事支持的。

  事实上,早在2000年,韩国人就有在网游里加塞道具性氪金物品的设计了,只不过当时是存在于一些网络上的智力竞答型游戏里,不影响游戏的平衡性,只是卖一点界面显示效果和徽章——

  这些玩意儿,用后世的术语来说,当然应该叫“皮肤”,但现在才2001年,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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