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有预谋的接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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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端冷冷问道,“为何要冒充李子丞?”哑巴敛眸不答,精壮的上半身布满旧伤,伤口扎好绷带。
手上动作未停,以干布巾拭去剑上酒渍,剑刃一立,晃出一道白亮锋芒,那锋芒上映着银色面具,以及被遮挡住的深邃瞳孔。
“我知道,”郑端摘下天子剑,冷漠地望着他,“你不是他。”哑巴微微一怔,鼻腔里发出一个不屑的‘嗤’声。
他曾亲眼见李子丞葬身火海,尸骨焦枯,但这人凭空而来,绝非全无目的接近钟绾,只要是对她有威胁的人,他都不能轻易放过。
“你是李子丞旧部,亦或是从前李府的家丁,若想为主报仇,便冲孤一个人来。”郑端说,“若是敢动绾儿一分,孤会让你,生死不能。”哑巴归剑入鞘,并不与他直面,起身朝反方向走了几步,突然稍一侧身,避过身后扫过的剑风,尖锐的剑锋擦着面颊,碰在银面具上。
哑巴转头,抬手按在面具上,平静地注视着愠怒的天子。
郑端已经按捺不住了,事情触及钟绾,就是触碰了他的底线。
“你有什么目的,只要不过分,孤都可以满足你,但是,你别打她的主意。”哑巴不动声色,盯着他的眼睛,良久,面具后发出一声令人毛骨悚然的冷笑。
翌日清晨,钟绾醒来时发现脖子上挂陶埙的绳子上又挂了一枚凤印,重的抬不起头来,心里有点百味杂陈,怕日后郑端什么重要的东西都要往她脖子上挂,那她就离驼背不远了。
摸了摸陶埙上的裂痕,她无奈摇头,想着回京城要找个好工匠把裂痕给补好,再好生供奉起来,毕竟也是救了自己一命的东西。
洛风扒在门口,小手遮着眼睛,问,“你穿衣服了么?”“等会儿,”钟绾套上郑端的中衣,“进来罢。”洛风埋进门,趴在床边上跟她说话,突然惊恐地指着她,“你长了个尸斑!”钟绾遮住脖子上的吻痕,“你才长了个尸斑,这叫胎记。”“哦,”小孩放下心来,“上次那个故事还没讲完呢。”“讲到哪里了?”“讲到付义从天河里救人。”“对,”钟绾把他抱到腿上,“天河救人……”付义越来越孤独,那些小动物毕竟不是人,也不能陪他说话。
突然有一天,他看到河里飘过一个小男孩,男孩坐在一只木桶里,不哭也不闹,睁着大眼睛看他。
鬼使神差的,他很喜欢那个孩子。
付义忘了石狮子的嘱托,用竹竿把那木桶拉上岸。
小孩儿姓汪,他给他取了个名字,叫汪恩。
有了汪恩之后,付义的粮食就不够吃了,小孩儿在长身体,他就只能节衣缩食,省出馒头来给他吃,自己吃野果子充饥。
“他真善良,”洛风说。
汪恩渐渐长大了,馒头总有吃光的一天,本来两个人靠吃果子也能生存,汪恩却不肯,一定要吃馒头。
付义无奈,只能顺着天河走到上游,从石狮子嘴里跳出去,回到人间找粮食。
可是洞中方一日,世上已千年。
付义再回到人间时,发现时移世易,早已改朝换代,人间正是闹灾荒,大水冲垮了河堤。
村民见他衣着怪异,便当他是引起天灾的妖邪,将他绑起来,要用火烧死。
付义耗尽力气挣脱绳索,还抢了一袋馒头,一路跑回山神庙,身后村民紧追不舍,付义远远看见石狮子,他知道他的汪恩就在那里等他,可是……“可是?”洛风追问,“可是什么呢?”
郑端冷冷问道,“为何要冒充李子丞?”哑巴敛眸不答,精壮的上半身布满旧伤,伤口扎好绷带。
手上动作未停,以干布巾拭去剑上酒渍,剑刃一立,晃出一道白亮锋芒,那锋芒上映着银色面具,以及被遮挡住的深邃瞳孔。
“我知道,”郑端摘下天子剑,冷漠地望着他,“你不是他。”哑巴微微一怔,鼻腔里发出一个不屑的‘嗤’声。
他曾亲眼见李子丞葬身火海,尸骨焦枯,但这人凭空而来,绝非全无目的接近钟绾,只要是对她有威胁的人,他都不能轻易放过。
“你是李子丞旧部,亦或是从前李府的家丁,若想为主报仇,便冲孤一个人来。”郑端说,“若是敢动绾儿一分,孤会让你,生死不能。”哑巴归剑入鞘,并不与他直面,起身朝反方向走了几步,突然稍一侧身,避过身后扫过的剑风,尖锐的剑锋擦着面颊,碰在银面具上。
哑巴转头,抬手按在面具上,平静地注视着愠怒的天子。
郑端已经按捺不住了,事情触及钟绾,就是触碰了他的底线。
“你有什么目的,只要不过分,孤都可以满足你,但是,你别打她的主意。”哑巴不动声色,盯着他的眼睛,良久,面具后发出一声令人毛骨悚然的冷笑。
翌日清晨,钟绾醒来时发现脖子上挂陶埙的绳子上又挂了一枚凤印,重的抬不起头来,心里有点百味杂陈,怕日后郑端什么重要的东西都要往她脖子上挂,那她就离驼背不远了。
摸了摸陶埙上的裂痕,她无奈摇头,想着回京城要找个好工匠把裂痕给补好,再好生供奉起来,毕竟也是救了自己一命的东西。
洛风扒在门口,小手遮着眼睛,问,“你穿衣服了么?”“等会儿,”钟绾套上郑端的中衣,“进来罢。”洛风埋进门,趴在床边上跟她说话,突然惊恐地指着她,“你长了个尸斑!”钟绾遮住脖子上的吻痕,“你才长了个尸斑,这叫胎记。”“哦,”小孩放下心来,“上次那个故事还没讲完呢。”“讲到哪里了?”“讲到付义从天河里救人。”“对,”钟绾把他抱到腿上,“天河救人……”付义越来越孤独,那些小动物毕竟不是人,也不能陪他说话。
突然有一天,他看到河里飘过一个小男孩,男孩坐在一只木桶里,不哭也不闹,睁着大眼睛看他。
鬼使神差的,他很喜欢那个孩子。
付义忘了石狮子的嘱托,用竹竿把那木桶拉上岸。
小孩儿姓汪,他给他取了个名字,叫汪恩。
有了汪恩之后,付义的粮食就不够吃了,小孩儿在长身体,他就只能节衣缩食,省出馒头来给他吃,自己吃野果子充饥。
“他真善良,”洛风说。
汪恩渐渐长大了,馒头总有吃光的一天,本来两个人靠吃果子也能生存,汪恩却不肯,一定要吃馒头。
付义无奈,只能顺着天河走到上游,从石狮子嘴里跳出去,回到人间找粮食。
可是洞中方一日,世上已千年。
付义再回到人间时,发现时移世易,早已改朝换代,人间正是闹灾荒,大水冲垮了河堤。
村民见他衣着怪异,便当他是引起天灾的妖邪,将他绑起来,要用火烧死。
付义耗尽力气挣脱绳索,还抢了一袋馒头,一路跑回山神庙,身后村民紧追不舍,付义远远看见石狮子,他知道他的汪恩就在那里等他,可是……“可是?”洛风追问,“可是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