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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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李云熙弃马而逃了,前面一马平川,应当是躲进了山林之中,我们回去搜。”
李云熙乘机看清了来人的面目,他不认识。
但是他敢直呼他的名字,必然不是一般人。
最后,他们慌着追击李云熙,甚至没有杀死李云熙的马。
杨曼看着目瞪狗呆的李云熙,问他:“喂?你能看见我和我家?那好,我帮你治伤,那匹马,归我了。”
李云熙还沉浸在那些人看不见他的震撼之中。
和命比起来,这匹马当然是次要的。
杨曼先去把这匹高大英俊,皮毛油光水滑的马儿牵回来,绑在了哈比游乐场的柱子上面。
对他说:“马儿马儿你乖乖的,你的主人手上了。外面多的是豺狼虎豹,你可千万别把绳子挣脱了,跑出去啊,会被他们吃掉的。”
又对游乐场里面的哈士奇说:“哈比,看好你新的小伙伴,要是他跑了,就你大声叫。”
哈比嗷呜嗷呜的叫了两下,表示知己知道了。
对于这个新来的傻大个,他有一些畏惧,还有一些升职加薪的错觉。
杨曼这才转头去把李云熙扶回家。
让他坐在玄关,自己进屋去拿医药箱。
剪头没有贯穿小腿,箭身已经折断,没拔出来应该是怕拔出来大出血。
杨曼先拿了两颗布洛芬给他吃:“这是止痛药,等一下我给把箭头拔出来,喷酒精,会很痛的,你忍着一点。”说着给他一个卷成圆的毛巾。
李云熙观察了一下室内,发现这里的装饰摆设跟一般家庭大不一样。
特别是中间那个闪亮亮的水晶灯,比正大光明殿的十二连枝龙抬头灯还要金碧辉煌。
照的整个大厅,亮如白昼。
杨曼用剪刀剪开他的裤子,用酒精消毒。
玄关地上都是血水。
她找了一块塑料布垫着。
这伤口程度,像是被一个大铁钉戳了进去。
杨曼看了一箭头,问李云熙:“我不会看,你看这个淬毒没有?”
李云熙摇摇头,他并没有感到除了伤口疼以外的感觉。
杨曼戴着一次性手套,准备挤一挤。
刚才在网上查的,要把沾了碘伏的棉布塞进伤口清洗。
她觉得自己真的做不到。
就把步骤说明了一下,让李云熙自己操作。
关二爷可以刮骨疗伤,她相信眼前这个人也可以,都是古人对吧。
四舍五入算是一个系。
李云熙还没听说过这种操作,但是看她信誓旦旦样子,以及她刚才给自己吃的药,真的让他没感到多少痛。
他选择相信。
李云熙在这一会儿时间,已经脑补完了她的来历。
刚才她问:自己可以看见她和她的家?
根据黑衣人的反应,一般人都应该看不见她和她的家。
她这样美丽善良,应该是这里的山神吧!
山不在高有仙则灵。
果然如此。
骊山不过是大夏境内众多的山脉之一,可偏偏历代帝王都喜欢来这里建造行宫陵寝。
传言始皇帝的陵寝就在这里骊山之北。
他从前只是引为笑谈,若是始皇帝之墓真在骊山,那这千年,皇室怎么可能没有发现半点蛛丝马迹。
但是他现在相信了。
他没有找到始皇帝墓,但是他遇见神仙了。
父皇又如何,太子又如何?
他们见过神仙吗?
皇子之中,他果然才是最特别的那个。
论才华,相貌,智慧,他都在其他皇子之上。
凭什么,就因为他母亲是色目人,他就要低声下气的去讨好所有人。
李云熙觉得,自己是有仙缘的人,从前不敢明目张胆的野心,此刻仿佛一粒种子落入肥沃的土地之中,迅速的生根发芽,长成参天大树。
杨曼不敢看,一会儿,李云熙的脸色已经惨白的不像是白纸了,透着灰色。
看起来像是行将就木的人。
杨曼帮他包扎好,拿杯子调了盐水和葡萄糖给他喝。
又找出了消炎药阿莫西林给他好吃。
李云熙都乖乖听话的吃了。
吃完,还没来得及歇一会儿,就想跪下谢谢她的救命之恩。
“大夏平帝第四子,李云熙,谢过仙人救命之恩。”
杨曼脑门一紧,随手捡到皇子,果然是穿越标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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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李云熙弃马而逃了,前面一马平川,应当是躲进了山林之中,我们回去搜。”
李云熙乘机看清了来人的面目,他不认识。
但是他敢直呼他的名字,必然不是一般人。
最后,他们慌着追击李云熙,甚至没有杀死李云熙的马。
杨曼看着目瞪狗呆的李云熙,问他:“喂?你能看见我和我家?那好,我帮你治伤,那匹马,归我了。”
李云熙还沉浸在那些人看不见他的震撼之中。
和命比起来,这匹马当然是次要的。
杨曼先去把这匹高大英俊,皮毛油光水滑的马儿牵回来,绑在了哈比游乐场的柱子上面。
对他说:“马儿马儿你乖乖的,你的主人手上了。外面多的是豺狼虎豹,你可千万别把绳子挣脱了,跑出去啊,会被他们吃掉的。”
又对游乐场里面的哈士奇说:“哈比,看好你新的小伙伴,要是他跑了,就你大声叫。”
哈比嗷呜嗷呜的叫了两下,表示知己知道了。
对于这个新来的傻大个,他有一些畏惧,还有一些升职加薪的错觉。
杨曼这才转头去把李云熙扶回家。
让他坐在玄关,自己进屋去拿医药箱。
剪头没有贯穿小腿,箭身已经折断,没拔出来应该是怕拔出来大出血。
杨曼先拿了两颗布洛芬给他吃:“这是止痛药,等一下我给把箭头拔出来,喷酒精,会很痛的,你忍着一点。”说着给他一个卷成圆的毛巾。
李云熙观察了一下室内,发现这里的装饰摆设跟一般家庭大不一样。
特别是中间那个闪亮亮的水晶灯,比正大光明殿的十二连枝龙抬头灯还要金碧辉煌。
照的整个大厅,亮如白昼。
杨曼用剪刀剪开他的裤子,用酒精消毒。
玄关地上都是血水。
她找了一块塑料布垫着。
这伤口程度,像是被一个大铁钉戳了进去。
杨曼看了一箭头,问李云熙:“我不会看,你看这个淬毒没有?”
李云熙摇摇头,他并没有感到除了伤口疼以外的感觉。
杨曼戴着一次性手套,准备挤一挤。
刚才在网上查的,要把沾了碘伏的棉布塞进伤口清洗。
她觉得自己真的做不到。
就把步骤说明了一下,让李云熙自己操作。
关二爷可以刮骨疗伤,她相信眼前这个人也可以,都是古人对吧。
四舍五入算是一个系。
李云熙还没听说过这种操作,但是看她信誓旦旦样子,以及她刚才给自己吃的药,真的让他没感到多少痛。
他选择相信。
李云熙在这一会儿时间,已经脑补完了她的来历。
刚才她问:自己可以看见她和她的家?
根据黑衣人的反应,一般人都应该看不见她和她的家。
她这样美丽善良,应该是这里的山神吧!
山不在高有仙则灵。
果然如此。
骊山不过是大夏境内众多的山脉之一,可偏偏历代帝王都喜欢来这里建造行宫陵寝。
传言始皇帝的陵寝就在这里骊山之北。
他从前只是引为笑谈,若是始皇帝之墓真在骊山,那这千年,皇室怎么可能没有发现半点蛛丝马迹。
但是他现在相信了。
他没有找到始皇帝墓,但是他遇见神仙了。
父皇又如何,太子又如何?
他们见过神仙吗?
皇子之中,他果然才是最特别的那个。
论才华,相貌,智慧,他都在其他皇子之上。
凭什么,就因为他母亲是色目人,他就要低声下气的去讨好所有人。
李云熙觉得,自己是有仙缘的人,从前不敢明目张胆的野心,此刻仿佛一粒种子落入肥沃的土地之中,迅速的生根发芽,长成参天大树。
杨曼不敢看,一会儿,李云熙的脸色已经惨白的不像是白纸了,透着灰色。
看起来像是行将就木的人。
杨曼帮他包扎好,拿杯子调了盐水和葡萄糖给他喝。
又找出了消炎药阿莫西林给他好吃。
李云熙都乖乖听话的吃了。
吃完,还没来得及歇一会儿,就想跪下谢谢她的救命之恩。
“大夏平帝第四子,李云熙,谢过仙人救命之恩。”
杨曼脑门一紧,随手捡到皇子,果然是穿越标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