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0章 从不过生日,大概是我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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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舅公也盼着,能有个人疼着他。
可世上的事,怎么能合心合意呢?总是有了这个没有那个,好像总是有了不足,才是过日子,老天也不知道是怎么想的,唉!
那,小凝啊,要不然,这次你屹峰哥哥来,我就跟他说,老天没有帮他安排好事事如意的事,他该知道,没人疼着的时候,也该自己怜惜自己,不要这么执拗,要不然,让你也觉得辛苦是不是?你说,我这样说,好不好?”
秦凝努力的咽下心里无法言喻的酸涩,终于抬了头:
“舅公,不是这样的,老天太忙了,不会安排事事如意的事。我,自己,会安排的。有什么话,我会和哥说的。”
任贵均眨了眨老眼,看了秦凝好久,终于,绽开满是皱纹的笑容:“小凝,那,舅公就放心了。”
秦凝转开脸,嘴角弯勾:“咳咳,舅公,我去帮宝生摆饭。”
三月十五号一早,秦凝在睡梦中忽然醒了。
她立刻出了空间看看,却发现,外头黑漆漆的,天还没有亮。
她起来点了油灯,看了看怀表,不过才四点半。
太早了!
她在床上翻了个身,想再睡一会儿,可是,却怎么也睡不着。
她又进入空间,坐在桌子前。
那片半红半绿的叶子就在眼前,一撂信却已经从左手边,移到了右手边。
她轻轻的打开最上面的一封。
这是成屹峰七三年写给她的最后一封信,上面简短的告诉她,他要回来了。
“……如果火车不误点的话,我应该五点就能到苏州的,就算火车误点的话,我上午也应该能到的。
我会先去书勉姐那儿,把我父母给他们家的礼物送了,我就回来。要是能有车的话,我下午就可以到前进大队的。等我去见了外公,我就来看你……”
那一次,秦凝没看这个信,结果任贵均跌断骨头进了医院,她还给他写了平生的第一封信。
可最终,成屹峰来了,路过清溪公社,先去文化站找她,才知道任贵均进了医院,两人才在医院见面了。
这次,他的行程,应该也是差不多的吧?
那,他,下午应该就能到了吧?
秦凝轻轻的放下信,深吸一口气,转身出去另一间竹屋。
这边的竹屋是两间储藏室,一间里面是无数的茶叶、上百瓶茅台酒、几百瓮的葡萄酒和几百瓮的桂花酒;另一间,就是各种名贵药材、名贵字画、钱和重要票据,以及上千件的毛衣。
她走到毛衣架子上,抬头看着。
她该穿什么好呢?
红色?
太热烈了吧?成屹峰会不会觉得,她太想他了呢?那个,她也是很骄傲的好不好!
白色?
太冷淡了吧?本来他们就已经很别扭了,认识了三年多,才迈出第一步,是不是不太好?
粉色?
好像不适合她。
蓝色?
现在她不需要冷静,她想让自己也有一点激情。
……
秦凝选了半天,最终,选了一件嫩黄色的毛衣。
这些毛衣都是她自己设计的,款式上都带着后世的一些元素,简约时尚又合身。
而这件嫩黄色的毛衣,不但颜色非常有春天的气息,领口还织成了荷叶边,袖子有点蓬,看起来十分温柔可爱。
秦凝在空间换上了,下面还配了一条短短的百褶裙,在空间里的大镜子里照照,真是青春无敌美少女啊!
可惜,现在这个天气,现在这个时代,乡下姑娘穿裙子,是会被看成不良少女的。
唉!
不能因为要谈恋爱,让自己成为农村的焦点,这也是穿越到七十年代的生存守则。
秦凝悻悻的把裙子换掉了,换成一条藏青色的裤子。
这个颜色,才是目前正经姑娘的标配。
“呼!”她对着镜子呼了口气:“成屹峰,我,真的很努力了,请别辜负我。”
难得的,她把头发低低的扎了,像第一次和成屹峰在沪上认识的时候一样,简单而优雅。
然后,她在空间呆呆的坐着,不知道自己还要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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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舅公也盼着,能有个人疼着他。
可世上的事,怎么能合心合意呢?总是有了这个没有那个,好像总是有了不足,才是过日子,老天也不知道是怎么想的,唉!
那,小凝啊,要不然,这次你屹峰哥哥来,我就跟他说,老天没有帮他安排好事事如意的事,他该知道,没人疼着的时候,也该自己怜惜自己,不要这么执拗,要不然,让你也觉得辛苦是不是?你说,我这样说,好不好?”
秦凝努力的咽下心里无法言喻的酸涩,终于抬了头:
“舅公,不是这样的,老天太忙了,不会安排事事如意的事。我,自己,会安排的。有什么话,我会和哥说的。”
任贵均眨了眨老眼,看了秦凝好久,终于,绽开满是皱纹的笑容:“小凝,那,舅公就放心了。”
秦凝转开脸,嘴角弯勾:“咳咳,舅公,我去帮宝生摆饭。”
三月十五号一早,秦凝在睡梦中忽然醒了。
她立刻出了空间看看,却发现,外头黑漆漆的,天还没有亮。
她起来点了油灯,看了看怀表,不过才四点半。
太早了!
她在床上翻了个身,想再睡一会儿,可是,却怎么也睡不着。
她又进入空间,坐在桌子前。
那片半红半绿的叶子就在眼前,一撂信却已经从左手边,移到了右手边。
她轻轻的打开最上面的一封。
这是成屹峰七三年写给她的最后一封信,上面简短的告诉她,他要回来了。
“……如果火车不误点的话,我应该五点就能到苏州的,就算火车误点的话,我上午也应该能到的。
我会先去书勉姐那儿,把我父母给他们家的礼物送了,我就回来。要是能有车的话,我下午就可以到前进大队的。等我去见了外公,我就来看你……”
那一次,秦凝没看这个信,结果任贵均跌断骨头进了医院,她还给他写了平生的第一封信。
可最终,成屹峰来了,路过清溪公社,先去文化站找她,才知道任贵均进了医院,两人才在医院见面了。
这次,他的行程,应该也是差不多的吧?
那,他,下午应该就能到了吧?
秦凝轻轻的放下信,深吸一口气,转身出去另一间竹屋。
这边的竹屋是两间储藏室,一间里面是无数的茶叶、上百瓶茅台酒、几百瓮的葡萄酒和几百瓮的桂花酒;另一间,就是各种名贵药材、名贵字画、钱和重要票据,以及上千件的毛衣。
她走到毛衣架子上,抬头看着。
她该穿什么好呢?
红色?
太热烈了吧?成屹峰会不会觉得,她太想他了呢?那个,她也是很骄傲的好不好!
白色?
太冷淡了吧?本来他们就已经很别扭了,认识了三年多,才迈出第一步,是不是不太好?
粉色?
好像不适合她。
蓝色?
现在她不需要冷静,她想让自己也有一点激情。
……
秦凝选了半天,最终,选了一件嫩黄色的毛衣。
这些毛衣都是她自己设计的,款式上都带着后世的一些元素,简约时尚又合身。
而这件嫩黄色的毛衣,不但颜色非常有春天的气息,领口还织成了荷叶边,袖子有点蓬,看起来十分温柔可爱。
秦凝在空间换上了,下面还配了一条短短的百褶裙,在空间里的大镜子里照照,真是青春无敌美少女啊!
可惜,现在这个天气,现在这个时代,乡下姑娘穿裙子,是会被看成不良少女的。
唉!
不能因为要谈恋爱,让自己成为农村的焦点,这也是穿越到七十年代的生存守则。
秦凝悻悻的把裙子换掉了,换成一条藏青色的裤子。
这个颜色,才是目前正经姑娘的标配。
“呼!”她对着镜子呼了口气:“成屹峰,我,真的很努力了,请别辜负我。”
难得的,她把头发低低的扎了,像第一次和成屹峰在沪上认识的时候一样,简单而优雅。
然后,她在空间呆呆的坐着,不知道自己还要做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