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架
我的召唤物可以学技能
导航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六百六十二章 十八年后

『如果章节错误,点此举报』
第(1/3)页
  不管是什么时候,也不管是什么行业,从无到有的创造永远比探索发掘已经存在只是暂时无人知晓的规律要难得多。

  因此,陈勾从一开始就明白,创法从来不可能一蹴而就。

  他做好了长期战斗的准备,新的肉身从诞生到成年,至少需要十八年时间。

  而这段时间,他的鬼身都只能呆在仙泪绿金塔中,除了悟道创法之外,也没有其它事可做了。

  一门神通,本质其实就是对大道法则和能量的运用,将无形无相的规则具现为可以造成实质杀伤的法术。

  同样是驱使火道法则和能量,为什么有的神通只能召唤最初级的火球,有的却可以凝聚神火焚山煮海?

  其一,运用的法则奥义不一样。

  火球只是对低级火道奥义的运用,而后者却对应最高级的火道奥义,威能自然也就不可同日而语。

  其二,基础架构格局不一样。

  从某种角度来说,创法的过程其实和建房子有些类似。

  如果地基是为建一个亭子准备的,就不可能在其上修建一座宫殿。

  同理,三层洋楼的框架,也不可能改造成几十层的高楼大厦。

  所以,创法的第一步便是构建法术基础架构。

  火剑法术有剑形架构,火山法术有山形架构,火鸟法术自然也有兽灵形架构……

  这一点,对陈勾而言倒不是问题。

  因为他从一开始就准备创造一门诅咒法术。

  诅咒表面无形无相,其实追根溯源,也是有迹可循。

  任何一种诅咒,要么有咒语,要么有咒纹。

  咒语不用多说,咒纹则分为文字和符文。

  陈勾第一步要做的,就是在创造咒语和咒纹时,就确定这道诅咒将要造成的效果。

  也就是说,他想要凭借这道诅咒达成什么样的目的。

  而这,又要由他所掌握的法则秩序来决定了。

  毕竟,他不可能通过自己不擅长的法则大道,来创造一门法术……

  “我的道是生死轮回,这一点无可改变。”

  “不过血脉为神火,对火道奥义的掌握也不遑多让。”

  “另外,空间大道也算颇有心得……”

  “在这几种法则奥义的基础上创造诅咒,没必要追求致命杀伤力。致死能力越强的神通,创造难度必然越高,施展条件也一定越苛刻。”

  “杀敌有道帝命玄和掌山神国这些准帝法就够了,诅咒就应该是用来……”

  “折磨!”

  “折磨敌人,让其感受到比死亡更大的恐惧。无休无止,永世无法解脱的折磨……”

  …………

  陈勾有一个优点,那就是永远明确目标,知道自己想要什么。

  所以,创法的前期步骤,他很快就完成。

  接下来,就是在时间中慢慢搭建框架,并补充细节,直至一门诅咒神通彻底完成了。

  斗转星移,岁月悠悠。

  一晃十八年!

  才十余年而已,曾经繁华辉煌的瑶池圣地,就成了一座冷寂的孤山。

  由于魔气的侵蚀,这里已为一片生命禁区。

  一道黑白分明的界线,警告外界的生灵不可擅闯,否则必有大祸。

  只不

(本章未完,请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