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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八十五章 渣男重生洗白文的炮灰(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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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家四代人的悲欢离合而或哭或笑。

  一本书再版好几次,沈鸿不光赚了钱,还赚了名声。

  沈鸿也只有那一部长篇作品,不过之后陆陆续续写了几篇小说,风格各异,虽然文笔一般,可创意很好,口碑到都不错,差不多有八九年的时间,沈鸿每一部作品面世,销量都很好,他也成了著名作家。

  至于那些作品的原作者们如何,谁也不知道。

  《大宅门的旧事》原作者叫商衡,四十多岁,家里曾经也是高门大户,后来落败。

  他上的传统私塾,从五岁正式开蒙,读了好些年的书,后来接受新思想,开始关注白话文。

  这部《大宅门的旧事》,是他二十多岁的时候就开始写的一本白话小说,但只是写来自娱自乐而已,从没想过能发表。

  很久以后,他女儿读过父亲的大作,才付梓出版,一出版就掀起波澜,销量节节高升,很多评论家都开始评论,虽说有吹捧的,有贬低的,可总归得承认这部作品很不错,商衡也一书成名。

  孟以非现在就打算让所有人都知道,商衡写了《大宅门的旧事》,还鼓动如梅先生这般有名望的学者一起帮忙润色。

  不光是这一本,保险起见,他也找了沈鸿后来会抄的那些作品的原作者,用各种暗示手段去提醒了下,说不定能促使几部小说提前面世。

  如今,孟以非到要看看这个重生的沈鸿是不是天命之人,是不是老天就是非要他成功不可。

  如果他第一本长篇小说,还写《大宅门的旧事》,那孟以非就让他知道,一群大佬同时扇他脸,究竟是什么滋味。

  沈鸿现在过得日子有点辛苦。

  其实他租住的阁楼环境还行,居高临下能看到一点街景,和一间屋子隔开七八间,住七八户人家比,他拥有自己独立的房间,还很通风敞亮,已经算是相当不错。

  无论是沈鸿童年的时候,还是后来他断了腿,浪迹街头时,只有做梦才能有这样安稳的地方可住。

  但是现在沈鸿却受不了。

  小小阁楼还没瞿家的厕所大呢。

  “沈先生,我给你带了碗鸡汤,你趁热喝。”

  沈鸿正看着外头不远处的瞿家大宅发呆,听见声音忙出来开门。

  过来的是个二十七八岁的女子,形容温婉,面上上了些淡妆,手里提着食盒。

  沈鸿连忙接过去:“劳烦云姐姐。”

  “别客气,沈先生写作费脑子,得吃些荤腥才好。”外面女子耳尖隐隐有些发红,知道沈鸿要写作,很识趣地没多呆,放下食盒便走人。

  “哎。”

  沈鸿看着碗里孤零零的鸡腿,一边吃,一边叹了口气,心里叫苦。

  鸡腿煮得白烂,着实难吃。

  屋子狭小,连转身都困难,颇难受。

  此时他到忘了,就连这房子都是那位云姐替他付的租金。

  他也不去想,人家给他付租金,还劳心劳力地给他做饭到底是什么心思。

  活动了下手腕,他点了灯伏案写作。

  现在他写的这本小说,是商衡的代表作,要在七年后才会出版,是当年最畅销,影响力最大的作品,虽然头几年比它更好的作品也不是没有,但是,唯独这本书沈鸿记忆很清晰。

  当年他找到了一份零工,就是负责替黄老爷读这部小说,黄老爷很喜欢,但是眼睛花了,找了些读书人替他读小说,沈鸿拿到的活儿,就是这本书。

  他被逼着反反复复地诵读了好多遍,拿捏语气,抑扬顿挫都有讲究,他读得简直要吐,不说倒背如流,但也很是熟悉。

  如今重生,别的小说只是稍微有点印象,让他抄,他也很难抄出来,这本却不同,字字句句都记住那不可能,可故事脉络,他再清楚不过。

  等他写完这本小说,他就有钱了,还能在文人圈子里站稳脚跟。

  到时候,他会和小金复合,他不会像别人那样三心二意地找别的女人,他这一回,要做个好丈夫。

  ------题外话------

  ps:待捉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