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四十二章 组团现代游(53)
『如果章节错误,点此举报』
第(3/3)页
一个人就能全权处理,本也无需她去过问。
杨玉英本能地扫了眼系统界面,幸亏没出现新目标,否则她得吓一跳。
听说那位陛下其实是个小心眼,外国某位皇子殿下喝醉了酒私底下胡乱说几句辱没大顺的言语,这家伙也能一记好几年,事后痛痛快快找回场子!
等他来了,知道自家爱妃曾去和旁人谈恋爱,他会怎么做?
“噗……”
杨玉英一下子笑了,忙咳嗽了声,暗道,“罪过罪过!”
怎么能对陛下幸灾乐祸?
……
丽妃要参加的‘甜蜜的十四天’,是一档并不新鲜的恋爱真人秀综艺。
节目组选中三个素人,三个当红流量明星,男女都有,让他们分别抽出自己的CP,然后在一起生活十四天。
十四天里他们就过自己的生活。
据说是没有剧本,丽妃他们也的确没拿到剧本,不过节目组挑选嘉宾的时候,已经考虑到节目效果,不要说三个流量,就是素人也各具特点。
姜微微给丽妃挑中这个,看重的是出品公司是当下最好的娱乐公司之一‘盛世娱乐’。
这家公司出品的作品,别的先不说,资金充足,质量高到是能保证。
导演叫罗新,他拍过纪录片,拍过偶像剧,作品多样化,特点是镜头唯美,丽妃就是个爱美的,扫了一眼罗导演以前拍过的东西,顿时心动,很快去签了合同。
丽妃抽中的CP是个素人,叫林翰,介绍为某创始公司副总裁,相貌英俊,品位出众,衣服鞋帽都一流。
林翰参加这节目是个意外。
他和哥们打赌,赌输了没办法,被坑来参加的这个综艺真人秀。
林翰的身份不一般,既然已经参加,他还是很注重个人形象,已经做好准备哪怕女嘉宾特别让他受不了,他也要忍,不能没有风度。
和丽妃见面之后,林翰顿时松了口气。
大美女,一看就情商高,和这美人相处,别说区区半个月,一年也不嫌烦。
尤其是丽妃见他,勾唇一笑,凤眼轻轻眨了眨,那股子肆意风流扑面而至。
林翰顿时被帅了一脸。
这天晚上他躲被窝里和堂弟林开唠嗑,忍不住红着脸告诉堂弟。
“那一瞬间,我觉得自己的心跳加速,从脚心到脑袋顶,烧得火辣辣的,你没见过,所以你不明白,这世上有一种女人能让人迷醉。”
迷醉的林翰到了第二天,却陡然发现有什么地方不对劲。
当然不是和丽妃相处得不愉快。
丽妃长得漂亮,人也大方爽利,虽然不下厨,可一大早自动有漂亮小孩儿送色香味俱全的早餐,用不着林翰操心。
和她聊天更是愉快,聊政治,聊历史,说八卦,别管说什么人家都接得上话,看得出这姑娘饱览群书,不光能唱会跳,还写了一手特别好的毛笔字。
说到毛笔字,林翰有点自惭形秽。
人家姑娘家刚上小学的侄子写的字,都比自己专门练过的要好很多倍。
林翰猜,这姑娘肯定是书香门第出身。
按照节目组的要求,两个人第二天要互相拜访,他到姑娘家拜访时,看到墙上挂得一幅十五米长的水墨丹青。
他不懂画,却也因为那巍巍高山流水心神动荡。
画上落款有,庚午年二月二龙抬头,心有所感,作画赠友梅安居士的字样。
显然是朋友所赠。
林翰一时间高山仰止,想一想,这般书画相交,都是雅人。
他和丽妃相处真是十分愉快,但渐渐的,他忽然发现丽妃给他的感觉有点不正常。
怎么说,这姑娘特别……绅士。
有一次两人约会,姑娘有事不能赴约,让助理送了一块儿表给他。
那表是上一次逛街他聊过一嘴,说是喜欢。
还有有时候见面会夸他衣饰讲究,相貌英俊,不是说夸赞他他不高兴,而是事后回想姑娘的表情,感觉自己就是那个为悦己者容的。
好吧,为悦己者容也不分男女。
林翰每每回想,还是哭笑不得,私底下跟自家堂弟调侃:“我家‘女朋友’上辈子没准是个花花公子,撩妹手段那个娴熟!”
第(3/3)页
一个人就能全权处理,本也无需她去过问。
杨玉英本能地扫了眼系统界面,幸亏没出现新目标,否则她得吓一跳。
听说那位陛下其实是个小心眼,外国某位皇子殿下喝醉了酒私底下胡乱说几句辱没大顺的言语,这家伙也能一记好几年,事后痛痛快快找回场子!
等他来了,知道自家爱妃曾去和旁人谈恋爱,他会怎么做?
“噗……”
杨玉英一下子笑了,忙咳嗽了声,暗道,“罪过罪过!”
怎么能对陛下幸灾乐祸?
……
丽妃要参加的‘甜蜜的十四天’,是一档并不新鲜的恋爱真人秀综艺。
节目组选中三个素人,三个当红流量明星,男女都有,让他们分别抽出自己的CP,然后在一起生活十四天。
十四天里他们就过自己的生活。
据说是没有剧本,丽妃他们也的确没拿到剧本,不过节目组挑选嘉宾的时候,已经考虑到节目效果,不要说三个流量,就是素人也各具特点。
姜微微给丽妃挑中这个,看重的是出品公司是当下最好的娱乐公司之一‘盛世娱乐’。
这家公司出品的作品,别的先不说,资金充足,质量高到是能保证。
导演叫罗新,他拍过纪录片,拍过偶像剧,作品多样化,特点是镜头唯美,丽妃就是个爱美的,扫了一眼罗导演以前拍过的东西,顿时心动,很快去签了合同。
丽妃抽中的CP是个素人,叫林翰,介绍为某创始公司副总裁,相貌英俊,品位出众,衣服鞋帽都一流。
林翰参加这节目是个意外。
他和哥们打赌,赌输了没办法,被坑来参加的这个综艺真人秀。
林翰的身份不一般,既然已经参加,他还是很注重个人形象,已经做好准备哪怕女嘉宾特别让他受不了,他也要忍,不能没有风度。
和丽妃见面之后,林翰顿时松了口气。
大美女,一看就情商高,和这美人相处,别说区区半个月,一年也不嫌烦。
尤其是丽妃见他,勾唇一笑,凤眼轻轻眨了眨,那股子肆意风流扑面而至。
林翰顿时被帅了一脸。
这天晚上他躲被窝里和堂弟林开唠嗑,忍不住红着脸告诉堂弟。
“那一瞬间,我觉得自己的心跳加速,从脚心到脑袋顶,烧得火辣辣的,你没见过,所以你不明白,这世上有一种女人能让人迷醉。”
迷醉的林翰到了第二天,却陡然发现有什么地方不对劲。
当然不是和丽妃相处得不愉快。
丽妃长得漂亮,人也大方爽利,虽然不下厨,可一大早自动有漂亮小孩儿送色香味俱全的早餐,用不着林翰操心。
和她聊天更是愉快,聊政治,聊历史,说八卦,别管说什么人家都接得上话,看得出这姑娘饱览群书,不光能唱会跳,还写了一手特别好的毛笔字。
说到毛笔字,林翰有点自惭形秽。
人家姑娘家刚上小学的侄子写的字,都比自己专门练过的要好很多倍。
林翰猜,这姑娘肯定是书香门第出身。
按照节目组的要求,两个人第二天要互相拜访,他到姑娘家拜访时,看到墙上挂得一幅十五米长的水墨丹青。
他不懂画,却也因为那巍巍高山流水心神动荡。
画上落款有,庚午年二月二龙抬头,心有所感,作画赠友梅安居士的字样。
显然是朋友所赠。
林翰一时间高山仰止,想一想,这般书画相交,都是雅人。
他和丽妃相处真是十分愉快,但渐渐的,他忽然发现丽妃给他的感觉有点不正常。
怎么说,这姑娘特别……绅士。
有一次两人约会,姑娘有事不能赴约,让助理送了一块儿表给他。
那表是上一次逛街他聊过一嘴,说是喜欢。
还有有时候见面会夸他衣饰讲究,相貌英俊,不是说夸赞他他不高兴,而是事后回想姑娘的表情,感觉自己就是那个为悦己者容的。
好吧,为悦己者容也不分男女。
林翰每每回想,还是哭笑不得,私底下跟自家堂弟调侃:“我家‘女朋友’上辈子没准是个花花公子,撩妹手段那个娴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