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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本无命白十一阿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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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五章 吾将以执剑往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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啧啧称奇的是,这王明阳的生平事迹,若是经过小说家精心打磨一番,说不得便立即会成为一本能够经世传承,造福于凡俗万人的生意经。

反正就是厉害的不行。

之后在这第一张宣软的最后,还有李明阳的修为和年岁之流,修为倒是不高,只有三境而已,可其年岁,却已是不小,已有七十高龄,放作凡俗,已是半截身子骨入土之姿,即便是作为纯粹武夫而言,如此年岁,他此生想要跨入地境,不可谓不是难如登天,几乎便是此生无望的凄然境地。

而最让十一感到不可思议的则是,剩下两张宣软,密密麻麻写满的字,竟然皆是在介绍他的财产到底有几多。

十一从头开始看,才不过看了四分之一,便已经叹为观止,对王明阳惊为天人。虽说看起来每一条都像是蝇头小利,比不得像仙居酒楼这般,可以日进万金的大生意,大买卖,可架不住蚊子虽小,但胜在数量极多,林林总总地加起来至少也是日进斗金的美好光景。

经年积累下来,李明阳所拥有的财富之多,几乎是几座白檀小城的财富相加。

若是同桓庭这般的小国相比较而言,那可便是真正的富可敌国了。

十一瞧到这里,还看到一行更小的字体注解,顿时愕然。

那行注解是说此次接受任务之人,很有可能会碰到这王明阳一身珠光宝气,一身保命所用的神仙法宝层出不穷,几乎便是将自己武装到牙齿的境地,叫受命之人务必仔细观察,小心行事。

任务上还曾注明一点,若是刺客本身能力极强,在杀了李明阳之后,有能力将他所有财产收入自己名下,大可去做,楚门不会插手分毫,更加不会从中收取盈利分成。

刺客所赚一切钱财,皆属于自己。

看到这里的时候,十一巍然叹之,楚门不愧为世间最为古老的几大宗门之一,就冲这份财大气粗的胆气和阔气,至少在北河大陆这块,便没有几个宗门门派能够与之相提并论之的。

也难怪毒仙子在临走之前会对他说那句,你走运了。

言外之意便是,李明阳名下这些堆积如山的世俗银钱和如小山一般的神仙钱,最后铁定是要进他的口袋了。

跛脚少年的悼词念叨完了,酒也喝完了之后,有些微醉,摇摇晃晃地站起身来,甩了甩头,强行让自己冷静下来,这才默默走到十一面前。

等着十一发号施令。

十一将那封信封收进大嘴中,抬手指明了一个方向,笑道:要走上好一会,你的脚,行不行?

跛脚少年明显是在世俗之中摸爬滚打惯了,情绪收敛的极快,便是一身酒意也叫他给藏于身后,这会便已经啪啪拍着胸脯,豪气道:自然没事,师傅,你别看我跛,可这走路虎虎生风,快着呢。

十一面色极为古怪地瞧着跛脚少年,突然说了一句让他摸不着头脑的话,果然是同道中人啊。

正阳里。

一个跛脚少年随着一位背着红木剑匣,腰间别着一枚朱红色酒葫芦的白衣少年,一起迎着天上渐走西的太阳,渐行渐远。

他们要翻过一座山,再一路南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