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8章 你真的烦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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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客房?
瞧他对一件浴巾都这么紧张,那就是某人专属了。
“慕清欢的?”
房间里很静,甚至能清晰的听到两人加重的呼吸声。
季予南身材欣长,站在时笙面前,完全将她拢入了他投下的阴影中。
黑色的短发,五官利落深邃,一身黑色的西装将男人本来就冷的气场衬得越发阴沉。
“脱了。”
时笙的脾气不好,但面对无关紧要的人,她向来懒得发脾气。
弯着唇笑了笑:“季总,我这腿伤还没好呢,您不用这么猴急吧?”
“猴急,你,”季予南像是被气笑了,那双修长的眼睛里如同蔓着黑色的雾气,阴鸷,冷漠,他捏着时笙的下巴,强硬的掰过她的脸去看后面的镜子,“你觉得,你这全身上下有什么值得我猴急的?”
扭着头,时笙有点呼吸不畅。
她跳着退了一步,靠着身后的梳妆台,冷笑,“既然不猴急,你让我脱衣服干嘛?难不成你还有什么只看不摸的怪癖不成?”
“伶牙俐齿。”
季予南甩开手,粗暴的将浴袍从她身上扒拉下来。
时笙里面什么都没穿。
浴袍的质地粗粝,加上季予南毫无怜香惜玉的粗暴动作,她一侧肩颈的肌肤被磨得通红,皮下层透着殷红的血珠。
女人轻‘咝’了一声。
季予南将扒拉下来的浴袍扔进一侧的垃圾桶里,“穿好衣服,我们谈一谈。”
他一眼都没看她,转身出了房间。
时笙准备去找衣服,低头随意的一瞟,正好看到浴袍上的LOGO。
这个牌子。
啊——
果然是慕清欢惯用的牌子。
……
季予南出了时笙的房间,重重的闭了下眼睛,他刚才,有点情绪过激了。
他生气,并不完全是因为时笙穿了慕清欢的浴袍,他还没有那么矫情,会为了件死物这么大动干戈,如果真那么在乎,当时就连房间都不会让时笙住。
既然睁只眼闭只眼让她住进去了,就说明他不在乎时笙占的那个房间是不是慕清欢的,也不在乎她碰不碰里面的东西。
慕清欢还是个活生生的人,只要他想,可以有一千件一万件她碰过的东西。
他生气的是……
时笙那句——喜欢你。
明知是假的,他还是为那句话失了神。
甚至差点被她糊弄过去了。
吃醋?
什么鬼话。
时笙做了他几年的秘书,在公事上,一向沉稳内敛,雷厉风行,在公事上干练的人,私底下也不会幼稚到哪里去。
就算吃醋,也绝对不会用这种小孩子的发泄方式。
所以,他在明知道她说的是假话的时候,还失了神,甚至忘了问她进他书房的真正目的。
季予南出去后,时笙对着镜子看了看肩膀上被浴袍磨出的红痕,不严重,也没有破皮,只是有点火辣辣的疼。
楼下传来车子引擎发动的声音,时笙撩开窗帘,正好看到季予南的车出去。
红色的尾灯在转角处一闪,完全隐入了黑暗!
别墅里又只剩下她一个人了。
时笙垂眸,眼神空洞的看着花园里一株花树。以前租房也是自己一个人住,那时候每天忙着兼职,赚钱筹药费、生活费、房租,恨不得一天有48小时,根本没时间觉得孤独,但是现在,住在这里的每一天都让她觉得孤独、无助,前路渺茫。
她叹了口气,十指相扣,身子前倾,手肘支在窗边。
今晚的夜色很好,月亮很圆,还有星星,云层很薄,边缘被月亮的光染成了淡淡的金色。
她拿出手机给慕清欢打电话,那边没接,直接挂了。
时笙想了想,编辑了一条短信发过去,“十天后我去机场接你,你答应我一件事,我就离开季总。”
离开季予南。
这个想法在医院的时候就有了,一直在心里徘徊,直到今天才下定决心。
季予南在手术室门口的乌龙她后来听护士说了,当时护士正给她换药,见护工在照顾她,就问起了季予南,一脸羡慕的感慨:你丈夫对你真好,我从来没见过这么有气魄的男人,特别是他说你是他妻子的时候。
当时时笙就愣住了,条件反射的问了句‘什么’。
直到护士放慢语速又重新说了一遍,她才确定自己没有幻听。
她是不喜欢慕清欢,觉得她作、假清高、矫情,但她没权利干涉季予南喜欢她。
当初事情来的太突然,以至于她完全失了分寸,她焦躁、不安,但以她贫瘠的经验却不知道遇到这种事该怎么办,就像一头钻进了一条漆黑的小巷,除了黑,没有半点光明。
她甚至后悔自己当初没考个警校,没多看点福尔摩斯和柯南的书。
当时,她唯一能想到的办法是跟在季予南身边,从季家着手调查。
但现在,说出这句话之后,她像是从漆黑的小巷中突然踩进了光明中——
而思想也豁然开朗,想明白了很多之前想不透的事,如果这一切都只是个乌龙、是个误会,季予南那枚小印并不是妈妈说的水晶蓝,所有的事也只是她自以为是的以为,如果季予南和慕清欢再因为她的介入产生了嫌隙,那她会后悔死的。
季予南对自己其实并不坏,之前没逼他结婚时,他甚至不止一次帮她。即便是之后,他对她百般不屑,但并没有实质性的伤害过她。
就像这样她出车祸住院,他完全可以置之不理,但他没有,他虽然没有在医院陪护,却找了护工、交了医药费,还找人给她输血。
虽然里面的人不是她,但时笙至少知道,如果她真要死了,急需救命,他不会不闻不问。
这一点,比很多男人都好。
手机震动了两下。
是慕清欢回她的短信了。
“什么事?”
“我要季总的那枚蓝钻小印。”
要求先提,如果到时候确定和母亲说的不是同一个东西,她再还给她。
“狮子大开口。”
……
之后的十天,季予南都没回过别墅,在公司也没碰过面。
虽然两人在同一个公司上班,但不在同一层,季予南上下楼都是坐的总裁专属的电梯,她偶尔送文件上去,也都是交给徐琰送进去的。
和慕清欢约定的时间正好是周末,时笙早上起来洗了澡,顺便敷了个面膜,收拾妥当后才开着车慢悠悠的去机场。
自那天之后,她和慕清欢就一直没联系过,她不知道慕清欢买的哪个航班,甚至不知道她会不会回来。
这个机会,是她给慕清欢的,也是给自己的。
给自己一个不后悔的理由。
出发前时笙给慕清欢发信息说在3号出口等她,没人回,时笙也没在意。
时笙在3号出口找了个醒目的位置坐下,保证慕清欢从里面出来能第一眼看到她,她甚至还穿了件十分醒目的红色上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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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客房?
瞧他对一件浴巾都这么紧张,那就是某人专属了。
“慕清欢的?”
房间里很静,甚至能清晰的听到两人加重的呼吸声。
季予南身材欣长,站在时笙面前,完全将她拢入了他投下的阴影中。
黑色的短发,五官利落深邃,一身黑色的西装将男人本来就冷的气场衬得越发阴沉。
“脱了。”
时笙的脾气不好,但面对无关紧要的人,她向来懒得发脾气。
弯着唇笑了笑:“季总,我这腿伤还没好呢,您不用这么猴急吧?”
“猴急,你,”季予南像是被气笑了,那双修长的眼睛里如同蔓着黑色的雾气,阴鸷,冷漠,他捏着时笙的下巴,强硬的掰过她的脸去看后面的镜子,“你觉得,你这全身上下有什么值得我猴急的?”
扭着头,时笙有点呼吸不畅。
她跳着退了一步,靠着身后的梳妆台,冷笑,“既然不猴急,你让我脱衣服干嘛?难不成你还有什么只看不摸的怪癖不成?”
“伶牙俐齿。”
季予南甩开手,粗暴的将浴袍从她身上扒拉下来。
时笙里面什么都没穿。
浴袍的质地粗粝,加上季予南毫无怜香惜玉的粗暴动作,她一侧肩颈的肌肤被磨得通红,皮下层透着殷红的血珠。
女人轻‘咝’了一声。
季予南将扒拉下来的浴袍扔进一侧的垃圾桶里,“穿好衣服,我们谈一谈。”
他一眼都没看她,转身出了房间。
时笙准备去找衣服,低头随意的一瞟,正好看到浴袍上的LOGO。
这个牌子。
啊——
果然是慕清欢惯用的牌子。
……
季予南出了时笙的房间,重重的闭了下眼睛,他刚才,有点情绪过激了。
他生气,并不完全是因为时笙穿了慕清欢的浴袍,他还没有那么矫情,会为了件死物这么大动干戈,如果真那么在乎,当时就连房间都不会让时笙住。
既然睁只眼闭只眼让她住进去了,就说明他不在乎时笙占的那个房间是不是慕清欢的,也不在乎她碰不碰里面的东西。
慕清欢还是个活生生的人,只要他想,可以有一千件一万件她碰过的东西。
他生气的是……
时笙那句——喜欢你。
明知是假的,他还是为那句话失了神。
甚至差点被她糊弄过去了。
吃醋?
什么鬼话。
时笙做了他几年的秘书,在公事上,一向沉稳内敛,雷厉风行,在公事上干练的人,私底下也不会幼稚到哪里去。
就算吃醋,也绝对不会用这种小孩子的发泄方式。
所以,他在明知道她说的是假话的时候,还失了神,甚至忘了问她进他书房的真正目的。
季予南出去后,时笙对着镜子看了看肩膀上被浴袍磨出的红痕,不严重,也没有破皮,只是有点火辣辣的疼。
楼下传来车子引擎发动的声音,时笙撩开窗帘,正好看到季予南的车出去。
红色的尾灯在转角处一闪,完全隐入了黑暗!
别墅里又只剩下她一个人了。
时笙垂眸,眼神空洞的看着花园里一株花树。以前租房也是自己一个人住,那时候每天忙着兼职,赚钱筹药费、生活费、房租,恨不得一天有48小时,根本没时间觉得孤独,但是现在,住在这里的每一天都让她觉得孤独、无助,前路渺茫。
她叹了口气,十指相扣,身子前倾,手肘支在窗边。
今晚的夜色很好,月亮很圆,还有星星,云层很薄,边缘被月亮的光染成了淡淡的金色。
她拿出手机给慕清欢打电话,那边没接,直接挂了。
时笙想了想,编辑了一条短信发过去,“十天后我去机场接你,你答应我一件事,我就离开季总。”
离开季予南。
这个想法在医院的时候就有了,一直在心里徘徊,直到今天才下定决心。
季予南在手术室门口的乌龙她后来听护士说了,当时护士正给她换药,见护工在照顾她,就问起了季予南,一脸羡慕的感慨:你丈夫对你真好,我从来没见过这么有气魄的男人,特别是他说你是他妻子的时候。
当时时笙就愣住了,条件反射的问了句‘什么’。
直到护士放慢语速又重新说了一遍,她才确定自己没有幻听。
她是不喜欢慕清欢,觉得她作、假清高、矫情,但她没权利干涉季予南喜欢她。
当初事情来的太突然,以至于她完全失了分寸,她焦躁、不安,但以她贫瘠的经验却不知道遇到这种事该怎么办,就像一头钻进了一条漆黑的小巷,除了黑,没有半点光明。
她甚至后悔自己当初没考个警校,没多看点福尔摩斯和柯南的书。
当时,她唯一能想到的办法是跟在季予南身边,从季家着手调查。
但现在,说出这句话之后,她像是从漆黑的小巷中突然踩进了光明中——
而思想也豁然开朗,想明白了很多之前想不透的事,如果这一切都只是个乌龙、是个误会,季予南那枚小印并不是妈妈说的水晶蓝,所有的事也只是她自以为是的以为,如果季予南和慕清欢再因为她的介入产生了嫌隙,那她会后悔死的。
季予南对自己其实并不坏,之前没逼他结婚时,他甚至不止一次帮她。即便是之后,他对她百般不屑,但并没有实质性的伤害过她。
就像这样她出车祸住院,他完全可以置之不理,但他没有,他虽然没有在医院陪护,却找了护工、交了医药费,还找人给她输血。
虽然里面的人不是她,但时笙至少知道,如果她真要死了,急需救命,他不会不闻不问。
这一点,比很多男人都好。
手机震动了两下。
是慕清欢回她的短信了。
“什么事?”
“我要季总的那枚蓝钻小印。”
要求先提,如果到时候确定和母亲说的不是同一个东西,她再还给她。
“狮子大开口。”
……
之后的十天,季予南都没回过别墅,在公司也没碰过面。
虽然两人在同一个公司上班,但不在同一层,季予南上下楼都是坐的总裁专属的电梯,她偶尔送文件上去,也都是交给徐琰送进去的。
和慕清欢约定的时间正好是周末,时笙早上起来洗了澡,顺便敷了个面膜,收拾妥当后才开着车慢悠悠的去机场。
自那天之后,她和慕清欢就一直没联系过,她不知道慕清欢买的哪个航班,甚至不知道她会不会回来。
这个机会,是她给慕清欢的,也是给自己的。
给自己一个不后悔的理由。
出发前时笙给慕清欢发信息说在3号出口等她,没人回,时笙也没在意。
时笙在3号出口找了个醒目的位置坐下,保证慕清欢从里面出来能第一眼看到她,她甚至还穿了件十分醒目的红色上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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