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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接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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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候你可得记着帮我说情。”结果那日晚上,王豪就死了。

  后来虞娘和书生就都被带到了县衙,经过接连数日的各种严刑拷打,周浩彦的右手手臂骨折,左手手腕处也断了。周浩彦趁着夜里的时间,跟虞娘说,若是没有一个人认罪的话,知州是不会放过他们的,两个人一起死一点意义都没有,还不如只选一个。书生还让虞娘日后帮他照顾他年事已高的母亲。第二日上堂的时候,书生一人揽下了所有的罪名。虞娘这才出来了。

  姜璐皱了皱眉头,问道:“如果你的夫婿王豪是遭人杀死之后摔入河流,浸泡了几日之后才发现的话,按理来说的话,面容已经很难辨别了,你又是怎么认出来他是王豪的?”虞娘用手擦拭去眼角的泪花,哽咽的说道:“我和夫君的关系一向很好,夫君的右脚有六个脚趾,所以我不用看见面容,就凭借这一个特征我就可以认出来了。”

  姜璐正准备继续询问,就感受到被李弘哲握住的左手被狠狠的捏了一下,姜璐疑惑的转过头,就看见一脸不爽的看着自己的李弘哲,姜璐疑惑的眨了眨眼,见李弘哲没有开口的意思,只能将疑惑吞进肚子里,不再说话。

  李弘哲听到虞娘对王豪的称呼是“夫君”的时候,想了想,小丫头不是叫自己“王爷”,就是生气的时候叫自己的全名,虽然说自己的名气也不是谁都能叫的,但是这样也是一个冷冰冰的称呼,哪里有夫君二字听起来舒心。

  李弘哲见小丫头没有理会自己的意思,低下了头,只好开口道:“所以知州大人说的人证是一个只是听到过说要杀人的媒人,不是见到当时情况的人,凶器是从河里打捞上来的,然后血衣却是从书生的家里面找出来的?”李弘哲见虞娘点了点头,心中不免有了几分不满。

  这个案子简直是破洞百出,不知道莫勋是怎么办的案,甚至还给人定下了罪,还说什么人证物证俱在。人证只是道听途说根本不能算做人证,至于物证更是让人发笑。莫知州是认为凶手在杀完人之后将死者的衣服扒下来带回家藏起来,把凶器丢到了河中吗?

  李弘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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