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变化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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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刻长街上只有他一个人一撅一拐的亡命奔逃。
砰!这声枪响要比一号的那一枪大得多。因为这是狙击步枪的声音,枪声过后目标人物也随即倒地不起。
“击中目标,目标人物倒地。重复:目标倒地!完毕!”七号虽然已经成功击中目标,但是他并没有把视线移开瞄准镜,甚至他的神经一刻也没有松懈。
“一号收到!”话音刚落,七名军人已经快速奔跑到长街上,他们迅速包围了躺在地上的目标,并且跟目标保持距离戒备异常。再三确认目标已经失去知觉后,一号才呼叫到:“零号,零号,目标已经被捕获!完毕!”
“零号收到!完毕!”
这个目标人物就是陈萧,他是一个帮派的龙头,他在警局的档案比辞海还要厚。可是警局从来没有抓住过他,不是大家想的警局的人底下收了黑钱那些原因,而是真的警局没有人能抓得到他。
因为他有一种特殊的能力,只要你被他接触,那么你就会在短时间内陷入绝对的黑暗中。大家没听错,不是闭上眼睛那种黑暗也不是月黑风高那种,而是绝对的黑暗。能让身体跟心灵上绝望的黑暗!
而且陈萧的身体素质非常好,他最得意的就是速度,无论是跑步还是身体反应速度。硬是要形容的话那他就像是只老鼠一样。(貌似用老鼠来形容男主角有点欠妥……)这也是为什么他三十不到就能做一个帮派的老大的原因。
警方是千方百计死活搞不定他,那么就只有向上头通报了,这一通报不得了,上头得知陈萧的情况,立即就派出了军队来抓捕他,这些军人还是精英中的精英。于是就有了开头的一幕,陈萧逃脱了无数次后终于还是被撂倒了。当然他不是被击毙了,而是被活捉了而已。
要说起陈萧的古怪能力,那还得从头说起。
大学毕业后,陈萧就像绝大部分的毕业生一样:失业了!可是他没有放弃治疗,是没有放弃找工作。他家境不好,这也是他一定要找到工作的最大原因,人可以不读书但不可以不吃饭,于是他应聘了上百份待遇不错的工作,失败后!他去了当一名伟大的治安巡逻员。
刚到单位时,他就像一只熊猫一样,被一群平均年龄四十岁以上的老爷们围着转。一个大学毕业生来当一名治安巡逻员,匪夷所思!可是存在即使合理,渐渐的那帮老头们也接受了陈萧,而且还对他不错。
陈萧他有一个习惯,也可以说是爱好,就是喜欢上夜班。他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喜欢上夜班,准确的说应该是喜欢黑夜。这是他从小到大的习惯,小时候大人们讲夜晚有妖怪出来抓小孩,同龄的孩子都是吓得哇哇叫,他却根本不怕,而且看着晚上的漆黑他还有一种亲切感。
由此陈萧被队长安排每个月最少上二十天的夜班。
时间就是这样日复一日的过去,刚做巡逻员时,陈萧心里就安慰自己,这只是过渡工作,很快他就能找到好工作的。可是这过渡期未免也太长了一点,两年了,他还在那里巡逻。希望很美满生活很骨感,这就是陈萧的现实!(我想也是大部分人的现实。)
这种行尸走肉的生活还在继续,直到有一天晚上,陈萧觉得他的手腕奇痒。抓了半天后,虽然手腕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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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刻长街上只有他一个人一撅一拐的亡命奔逃。
砰!这声枪响要比一号的那一枪大得多。因为这是狙击步枪的声音,枪声过后目标人物也随即倒地不起。
“击中目标,目标人物倒地。重复:目标倒地!完毕!”七号虽然已经成功击中目标,但是他并没有把视线移开瞄准镜,甚至他的神经一刻也没有松懈。
“一号收到!”话音刚落,七名军人已经快速奔跑到长街上,他们迅速包围了躺在地上的目标,并且跟目标保持距离戒备异常。再三确认目标已经失去知觉后,一号才呼叫到:“零号,零号,目标已经被捕获!完毕!”
“零号收到!完毕!”
这个目标人物就是陈萧,他是一个帮派的龙头,他在警局的档案比辞海还要厚。可是警局从来没有抓住过他,不是大家想的警局的人底下收了黑钱那些原因,而是真的警局没有人能抓得到他。
因为他有一种特殊的能力,只要你被他接触,那么你就会在短时间内陷入绝对的黑暗中。大家没听错,不是闭上眼睛那种黑暗也不是月黑风高那种,而是绝对的黑暗。能让身体跟心灵上绝望的黑暗!
而且陈萧的身体素质非常好,他最得意的就是速度,无论是跑步还是身体反应速度。硬是要形容的话那他就像是只老鼠一样。(貌似用老鼠来形容男主角有点欠妥……)这也是为什么他三十不到就能做一个帮派的老大的原因。
警方是千方百计死活搞不定他,那么就只有向上头通报了,这一通报不得了,上头得知陈萧的情况,立即就派出了军队来抓捕他,这些军人还是精英中的精英。于是就有了开头的一幕,陈萧逃脱了无数次后终于还是被撂倒了。当然他不是被击毙了,而是被活捉了而已。
要说起陈萧的古怪能力,那还得从头说起。
大学毕业后,陈萧就像绝大部分的毕业生一样:失业了!可是他没有放弃治疗,是没有放弃找工作。他家境不好,这也是他一定要找到工作的最大原因,人可以不读书但不可以不吃饭,于是他应聘了上百份待遇不错的工作,失败后!他去了当一名伟大的治安巡逻员。
刚到单位时,他就像一只熊猫一样,被一群平均年龄四十岁以上的老爷们围着转。一个大学毕业生来当一名治安巡逻员,匪夷所思!可是存在即使合理,渐渐的那帮老头们也接受了陈萧,而且还对他不错。
陈萧他有一个习惯,也可以说是爱好,就是喜欢上夜班。他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喜欢上夜班,准确的说应该是喜欢黑夜。这是他从小到大的习惯,小时候大人们讲夜晚有妖怪出来抓小孩,同龄的孩子都是吓得哇哇叫,他却根本不怕,而且看着晚上的漆黑他还有一种亲切感。
由此陈萧被队长安排每个月最少上二十天的夜班。
时间就是这样日复一日的过去,刚做巡逻员时,陈萧心里就安慰自己,这只是过渡工作,很快他就能找到好工作的。可是这过渡期未免也太长了一点,两年了,他还在那里巡逻。希望很美满生活很骨感,这就是陈萧的现实!(我想也是大部分人的现实。)
这种行尸走肉的生活还在继续,直到有一天晚上,陈萧觉得他的手腕奇痒。抓了半天后,虽然手腕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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