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七章 起死回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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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能醒过来,说明你已经整合了这个身体,你活了!”那个阴冷的声音响起,证明之前张凡的死并不是他自己的一场梦。张凡一激灵从地上坐起来,朝自己身上看了看,虽然这个地方白天晚上都是漆黑一片,但他却看清了自己的装束,一身玄青色的长衫,脚上穿的也是一双古式的布鞋,虽然看不到自己的脸,但是那一头长发却垂到了肩膀上。
古人?我不会是穿越了吧?从地上一跃而起,他感到身上充满了力量,就算面前有一头牛,他也能将它一拳打死似的。
“怎么样,对这个身体还满意吧?”那阴冷声音道,他的口气中竟然听出了一些不甘的味道,“他以后就是你的了,但如果十年后你找不到我要的东西,我随时都能把他拿回来,你明白吗?”
张凡舔了舔干燥的嘴唇:“我知道,你不是说要给我好处吗,好处呢?”
一道如针一样的细小的绿光从黑暗里射出来,直接没入了张凡的脑子里。“这是摄魂术,自己去学,我要找的东西也放在了你脑子里面,如果在十年里还没有结果的话,你就乖乖回来做鬼吧,哈哈哈哈”
那笑声渐渐变小,仿佛是越行越远,但是始终分辨不出在哪一个具体方位。
“哼,十年,就是死,我也要在这十年里玩儿个天翻地覆,不玩儿个够本,怎么对得起我两世为人!”张凡狠狠地说。“什么破摄魂术,就是点儿**术,还不怎么样!”
张凡在返回城市的路上就已经从记忆里找到了那摄魂术出来修炼。原想可以找到多么厉害的东西。只是一接触才发现,那东西的效果肯定好不到哪里去。甚至比好一点的催眠术都不如。
也许从前的张凡不会知道这些,但现在他不同了,从内到外的不同,他既然能够修炼这术法,自然就能够清楚它的威力到底如何,不过现在看来,想要像电影里那样做一个无所不能的超人是不行了,只是聊胜于无吧,有总比没有要强。
从山上到城市里,竟然用了他半个小时。毕竟他现在不是鬼魂,再也不能像那时候飘着过来了。但是他心里却无比地舒畅,谁会羡慕那种飘法,除非谁脑子有问题。这一路上,他基本上都是狂奔而走的,也就是他现在这副身体,否则还真是吃不消。
到真的进了城市的时候他才放慢了脚步,抹了一把汗,甩甩手,酣畅淋漓的感觉不可言喻。张凡特意检那些黑暗的小道和路边走,倒不是他还像从前一样不喜欢灯光,而是他不想让别人看到他这一身的奇装异服。
试问大晚上的你看到一个浑身散发着酸臭气息的古装打扮的人,那,那会是什么效果,估计明天就是头版头条了。
终于到了目的地了,这儿,是金平城最大的一个娱乐城,可以说出入这里的每一个人都非富即贵,那么既然大家都这么有钱,也不在乎借点儿小钱儿先救救急。这也是不得已而为之,因为以张凡如今这副模样,还身无分文的去找工作。那无异于比登天还难,不被人当怪物和精神失常者抓起来就是好的了。
“你别扶我,我没醉,站住,站那儿,别动,”一个反穿着西装的大胖子。挺着那比宰相还能撑船的肚子,伸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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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能醒过来,说明你已经整合了这个身体,你活了!”那个阴冷的声音响起,证明之前张凡的死并不是他自己的一场梦。张凡一激灵从地上坐起来,朝自己身上看了看,虽然这个地方白天晚上都是漆黑一片,但他却看清了自己的装束,一身玄青色的长衫,脚上穿的也是一双古式的布鞋,虽然看不到自己的脸,但是那一头长发却垂到了肩膀上。
古人?我不会是穿越了吧?从地上一跃而起,他感到身上充满了力量,就算面前有一头牛,他也能将它一拳打死似的。
“怎么样,对这个身体还满意吧?”那阴冷声音道,他的口气中竟然听出了一些不甘的味道,“他以后就是你的了,但如果十年后你找不到我要的东西,我随时都能把他拿回来,你明白吗?”
张凡舔了舔干燥的嘴唇:“我知道,你不是说要给我好处吗,好处呢?”
一道如针一样的细小的绿光从黑暗里射出来,直接没入了张凡的脑子里。“这是摄魂术,自己去学,我要找的东西也放在了你脑子里面,如果在十年里还没有结果的话,你就乖乖回来做鬼吧,哈哈哈哈”
那笑声渐渐变小,仿佛是越行越远,但是始终分辨不出在哪一个具体方位。
“哼,十年,就是死,我也要在这十年里玩儿个天翻地覆,不玩儿个够本,怎么对得起我两世为人!”张凡狠狠地说。“什么破摄魂术,就是点儿**术,还不怎么样!”
张凡在返回城市的路上就已经从记忆里找到了那摄魂术出来修炼。原想可以找到多么厉害的东西。只是一接触才发现,那东西的效果肯定好不到哪里去。甚至比好一点的催眠术都不如。
也许从前的张凡不会知道这些,但现在他不同了,从内到外的不同,他既然能够修炼这术法,自然就能够清楚它的威力到底如何,不过现在看来,想要像电影里那样做一个无所不能的超人是不行了,只是聊胜于无吧,有总比没有要强。
从山上到城市里,竟然用了他半个小时。毕竟他现在不是鬼魂,再也不能像那时候飘着过来了。但是他心里却无比地舒畅,谁会羡慕那种飘法,除非谁脑子有问题。这一路上,他基本上都是狂奔而走的,也就是他现在这副身体,否则还真是吃不消。
到真的进了城市的时候他才放慢了脚步,抹了一把汗,甩甩手,酣畅淋漓的感觉不可言喻。张凡特意检那些黑暗的小道和路边走,倒不是他还像从前一样不喜欢灯光,而是他不想让别人看到他这一身的奇装异服。
试问大晚上的你看到一个浑身散发着酸臭气息的古装打扮的人,那,那会是什么效果,估计明天就是头版头条了。
终于到了目的地了,这儿,是金平城最大的一个娱乐城,可以说出入这里的每一个人都非富即贵,那么既然大家都这么有钱,也不在乎借点儿小钱儿先救救急。这也是不得已而为之,因为以张凡如今这副模样,还身无分文的去找工作。那无异于比登天还难,不被人当怪物和精神失常者抓起来就是好的了。
“你别扶我,我没醉,站住,站那儿,别动,”一个反穿着西装的大胖子。挺着那比宰相还能撑船的肚子,伸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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