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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 公孙鞅与天赐(三:天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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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跟着罗七,出了郡守府的东门,旁边就是别馆了。

  整个别馆不大,就两间对开的屋子,捡来他们被安排在了靠北的这一间。

  屋子里面隔成了两间房,里屋有榻有案;外屋只有一个火坑,不过扎好的干草堆上面有铺着草席。

  这个住宿标准,其实比捡来他们在靠山村的家里还要好不少哩。

  “哇!好大的房子呀!”绢进屋的一瞬间,就跳了起来。

  毕竟是小姑娘,在郡守府那种气氛下一直憋着,总算是透了口气呀。

  “好了好了,别跳了,快把背架放下来吧。”

  “达达真厉害,刚才在里面,简直吓死个人嘞。呐呐,达达,那个房子好厉害啊!绢从来都没见过诶!还有还有,那衣服好漂亮啊!”

  “达达这次出来就是要赚青金,等赚到青金,做成工具,达达可以造出比那更厉害的房子,可以做出更漂亮的衣服。”

  “真的?”

  “我什么骗过你?所以呢,现在,赶紧和壮牛一起去找水井。找到以后打些水回来,我们要烧水喝,还要烧水泡泡脚吧。”

  “噢~~~~~”

  “诺。”壮牛应了一声就拉着不太情愿的绢出门去了。

  这一路走到罗野,捡来是真的累坏了!

  就算有一颗上帝的脑袋,只要还是十岁童子的身体,照样会累得死去活来!

  他这会儿实在没有精力陪绢聊那些不着调的事情。

  绢到是标准的小孩子心情,旅行到任何一个新地方都会有莫名的兴奋。

  只要还没有累到躺下,就会不停的折腾!

  之前因为在郡守府被压抑着,所以这时候爆发起来会更是厉害,要是聊下去的话那会缠死人嘚,所以捡来赶紧找了个事情把她打发掉。

  找水嘛,正好可以让她兴奋地“探索”一下这个她没来过的地方。

  这时,鞅也在里屋放好行李走了出来。

  里屋,自然是给作为士子的鞅来住嘚,有案台就是最明显的标志!

  这一点算是无须明说的‘规矩’,捡来三人根本就没往里走过。就算是绢,也知道‘就是该这个样子!’。

  这是个文明开始光芒灿烂的时代,也是个‘规矩’和地位差别变得严格明晰的时代。

  “仲叔,今天。。。。。”

  “鞅子,你就不要老是仲叔仲叔的叫我了,我是靠山村和周边十一村的仲叔,但不是魏国的仲叔。今后呀,叫我天赐就好了。”

  “准备接受我的建议了?”

  “嗯,鞅子讲的果然有道理,多半是经验之谈呀——今天在郡守府,也算是得到了现实的佐证!到安邑之后,我就一概自称天赐啦。”

  “那你也别鞅子鞅子的一直叫我了,叫我鞅就好了。”

  “这可不行啊,已经宣称过我是你的书僮,这不是,也必须是啊!”

  “不是也必须是?”鞅若有所思,呆了一呆。。。

  “没错!有些事情只要对第三人讲过,那就‘必须’是真嘚。”

  “明白了——难怪仲叔居然可以说不知自己何时成为鞅的书僮,当然,鞅一定是清楚的啰!唉——以仲叔的才能,鞅怕是真的做不了这个师哟!”

  “诶~~~~~鞅子,咱们刚说好的,叫我天赐就好了!”

  “好好好,天赐!不过,你也称我鞅就好了。”

  “行,那以后四下无人的时候,我就称你鞅兄好了,毕竟你可是长我不少岁呀。”

  “甚好!甚好!”

  “达达,水打来了。”门口传来了绢的声音。

  “怎么这么快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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