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回到熟悉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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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不然把你舅妈带着好了。”
“沈总,别开玩笑了行吗?公司那么多高层,你随便带一个去都可以,为什么非要为难我呢?”
沈清歌见她眼圈有点红,突然一本正经的问:“你这么排斥去B市,该不是B市有什么你不想见的人吧?”
“没有。”
她想都没想摇头否认。
“那不就行了,既然没有你不想见的人,你到底为什么要这么排斥去B市?以前哪次出差也没见你这样过。”
司徒雅见沈清歌执意要她同行,实在是没办法了,气鼓鼓地问:“哪家公司?”
“什么哪家公司?”
“这次要跟哪家公司合作?”
“爱雅集团。”
司徒雅一听不是上官集团,悬着的心才稍稍落下,她点头:“那好吧,不过我们要尽快回来,我舅妈不能没人照顾。”
“知道了。”
沈清歌没好气的白她一眼:“有时候我真怀疑到底谁是秘书谁是老总,还有秘书规定老总要尽快回来的,真是没天理。”
“还不是因为某人总是借出差之名,对我进行性骚扰。”
司徒雅和沈清歌认识的时间久了,加之他总是到她舅妈家蹭饭吃,两人的关系自然不像是上下属,更像是朋友。
“我骚扰成功了吗?”
“那是我自卫能力强,不然早就被你得手了。”
“那拜托你下次自卫能力弱一点好不好?就让我得手一次又怎样?你知道有多少女人想要跟我好,都被我毫不犹豫的甩了吗?”
“所以为了避免被甩的下场,还是从一开始就保持警惕比较好。”
“谁被甩?你吗?开什么玩笑,我做梦都想跟你好,你要跟我好了我一定把你当姑奶奶伺候,怎么样?跟我好吧?”
“好你个大头鬼。”
司徒雅哭笑不得,转身出了办公室。
相处的时间越久,她越觉得沈清歌像个无赖,有时候也不免心动,可她总是能理智的把自己摆正位置。
爱雅集团……
她坐在办公桌边,才觉得这个名字有些怪怪的,但到底怪在哪里,她却也说不清楚。只是这一刻,她的心莫名跳的很厉害。
第二天一早,沈清歌开车接她去机场,司徒雅拎着行李从屋里出来,着实把他吓一跳。
他疾步上前,惊悚的问:“你这是干吗呢?做特务还是当间谍?”
看看她的打扮,脸上戴一副黑色墨镜,头上戴着一顶米色遮脸帽,脖子上围一条白色的围巾,要不是清楚她的身段,他压根就认不出面前站着的人是谁。
“我舅妈说B市那边废气比较严重,非要让我包得严严实实,我也没办法。”
“瞎说。”
沈清歌接过她的行李:“B市是自然环境最好的城市了,我这次就打算在那边办个工厂呢。”
啊?司徒雅心一惊:“为什么要在B市办工厂?环境好的城市多的是,B市离F市这么远,要视察工作的话根本不方便!”
其实她哪里关心把工厂建在哪,她关心的是,沈清歌会不会三天两头借着去视察新工厂而把她往B市带。
“远近不是问题,赚钱才是硬道理。”
二人乘飞机在傍晚时分赶到了B市,到达下榻酒店,司徒雅趁沈清歌不注意,偷偷的溜了出去。
看着熟悉的城市,她有股流泪的冲动,心一直疼一直疼,她曾经和上官驰一起吃过饭的餐厅,一起和上官驰走过的路,一起和上官驰看过的风景,都历历在目迎入了她的眼帘。
她果然是不能回来的,站在这片充满回忆的土地上,她好不容易痊愈的心又开始滴出血来。
他和她,一定过得很好吧,他和她的孩子,应该两岁了。
那个孩子会像谁?虽然很不甘心,可她还是希望像上官驰。像他的话那个孩子才不至于像她母亲一样无药可救。
浑浑噩噩的来到了一家花店,她对老板说:“给我一束百合。”
百合,是她母亲生前最喜欢的花,两年不曾踏足B市,两年也不曾来看过母亲,母亲不会埋怨她,母亲一定会理解她不回来的苦衷。
天空刮起了一阵大风,她拉了拉头上被吹歪的帽子,墨镜和围巾在酒店时已经摘下,走的时候忘了带出来,只能依靠这个帽子遮住自己的脸庞,风越刮越大,眼看一阵暴雨即将来临,司徒雅加快了步伐,想要在落雨前赶上山。
街上有些混乱,她走的匆忙又低着头,结果不小心与一个路人撞到了一起,帽子被撞掉在地上,她连忙道歉:“对不起,对不起……”
弯腰捡起地上的帽子,在直起身的刹那间,一辆车从她身旁缓缓驶过,车里坐着的人是上官老夫人,视线不经意的相交,赵夕蔺梦幻似的喊道:“小雅……”
“停车!停车!快停车!”
老夫人急忙对司机呐喊,哧一声,车子刹了下来,她推开车门跳下去,定眼一看,刚才那个地方,哪有司徒雅,根本连个鬼影都没有……
“是我眼花了吗……”
赵夕蔺愣在原地喃喃自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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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不然把你舅妈带着好了。”
“沈总,别开玩笑了行吗?公司那么多高层,你随便带一个去都可以,为什么非要为难我呢?”
沈清歌见她眼圈有点红,突然一本正经的问:“你这么排斥去B市,该不是B市有什么你不想见的人吧?”
“没有。”
她想都没想摇头否认。
“那不就行了,既然没有你不想见的人,你到底为什么要这么排斥去B市?以前哪次出差也没见你这样过。”
司徒雅见沈清歌执意要她同行,实在是没办法了,气鼓鼓地问:“哪家公司?”
“什么哪家公司?”
“这次要跟哪家公司合作?”
“爱雅集团。”
司徒雅一听不是上官集团,悬着的心才稍稍落下,她点头:“那好吧,不过我们要尽快回来,我舅妈不能没人照顾。”
“知道了。”
沈清歌没好气的白她一眼:“有时候我真怀疑到底谁是秘书谁是老总,还有秘书规定老总要尽快回来的,真是没天理。”
“还不是因为某人总是借出差之名,对我进行性骚扰。”
司徒雅和沈清歌认识的时间久了,加之他总是到她舅妈家蹭饭吃,两人的关系自然不像是上下属,更像是朋友。
“我骚扰成功了吗?”
“那是我自卫能力强,不然早就被你得手了。”
“那拜托你下次自卫能力弱一点好不好?就让我得手一次又怎样?你知道有多少女人想要跟我好,都被我毫不犹豫的甩了吗?”
“所以为了避免被甩的下场,还是从一开始就保持警惕比较好。”
“谁被甩?你吗?开什么玩笑,我做梦都想跟你好,你要跟我好了我一定把你当姑奶奶伺候,怎么样?跟我好吧?”
“好你个大头鬼。”
司徒雅哭笑不得,转身出了办公室。
相处的时间越久,她越觉得沈清歌像个无赖,有时候也不免心动,可她总是能理智的把自己摆正位置。
爱雅集团……
她坐在办公桌边,才觉得这个名字有些怪怪的,但到底怪在哪里,她却也说不清楚。只是这一刻,她的心莫名跳的很厉害。
第二天一早,沈清歌开车接她去机场,司徒雅拎着行李从屋里出来,着实把他吓一跳。
他疾步上前,惊悚的问:“你这是干吗呢?做特务还是当间谍?”
看看她的打扮,脸上戴一副黑色墨镜,头上戴着一顶米色遮脸帽,脖子上围一条白色的围巾,要不是清楚她的身段,他压根就认不出面前站着的人是谁。
“我舅妈说B市那边废气比较严重,非要让我包得严严实实,我也没办法。”
“瞎说。”
沈清歌接过她的行李:“B市是自然环境最好的城市了,我这次就打算在那边办个工厂呢。”
啊?司徒雅心一惊:“为什么要在B市办工厂?环境好的城市多的是,B市离F市这么远,要视察工作的话根本不方便!”
其实她哪里关心把工厂建在哪,她关心的是,沈清歌会不会三天两头借着去视察新工厂而把她往B市带。
“远近不是问题,赚钱才是硬道理。”
二人乘飞机在傍晚时分赶到了B市,到达下榻酒店,司徒雅趁沈清歌不注意,偷偷的溜了出去。
看着熟悉的城市,她有股流泪的冲动,心一直疼一直疼,她曾经和上官驰一起吃过饭的餐厅,一起和上官驰走过的路,一起和上官驰看过的风景,都历历在目迎入了她的眼帘。
她果然是不能回来的,站在这片充满回忆的土地上,她好不容易痊愈的心又开始滴出血来。
他和她,一定过得很好吧,他和她的孩子,应该两岁了。
那个孩子会像谁?虽然很不甘心,可她还是希望像上官驰。像他的话那个孩子才不至于像她母亲一样无药可救。
浑浑噩噩的来到了一家花店,她对老板说:“给我一束百合。”
百合,是她母亲生前最喜欢的花,两年不曾踏足B市,两年也不曾来看过母亲,母亲不会埋怨她,母亲一定会理解她不回来的苦衷。
天空刮起了一阵大风,她拉了拉头上被吹歪的帽子,墨镜和围巾在酒店时已经摘下,走的时候忘了带出来,只能依靠这个帽子遮住自己的脸庞,风越刮越大,眼看一阵暴雨即将来临,司徒雅加快了步伐,想要在落雨前赶上山。
街上有些混乱,她走的匆忙又低着头,结果不小心与一个路人撞到了一起,帽子被撞掉在地上,她连忙道歉:“对不起,对不起……”
弯腰捡起地上的帽子,在直起身的刹那间,一辆车从她身旁缓缓驶过,车里坐着的人是上官老夫人,视线不经意的相交,赵夕蔺梦幻似的喊道:“小雅……”
“停车!停车!快停车!”
老夫人急忙对司机呐喊,哧一声,车子刹了下来,她推开车门跳下去,定眼一看,刚才那个地方,哪有司徒雅,根本连个鬼影都没有……
“是我眼花了吗……”
赵夕蔺愣在原地喃喃自语。